晶方科技: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方科技设立基金及对外投资、参与共建车规半导体产业技术研究所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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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基金及对外投资、参与共建车规半导体产业技术研究所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方科技”、“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对晶方科技设立基金及对外投资、参与共建车规半导体产业技术研究所暨关联交
易事项程序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设立基金及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苏州晶方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晶方壹
号产业基金”)与苏州嘉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睿资本”)、苏州工
业园区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园区产业基金”)、苏州
嘉睿万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嘉睿万杉”)、赵东明先生、
王蔚先生合作,通过设立、入伙并增资等方式成立苏州晶方贰号集成电路产业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晶方贰号产业基金”),其中晶方壹号产业
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6600 万元(持股 50.38%),园区产业基金作为有
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3900 万元(持股 29.77%),赵东明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
出资 1056 万元(持股 8.06%),王蔚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1056 万元(持
股 8.06%),嘉睿万杉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487 万元(持股 3.72%),嘉睿资
本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 1 万元(持股 0.01%)。晶方贰号产业基金设立及增
资后,一方面拟以 1,00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6,500 万元)作为对价,购买晶方
壹号产业基金持有的 VisIC 公司 6.85%的股权,另一方面拟出资 1,000 万美元,
再向 VisIC 公司境外股东购买其所持有的 VisIC 公司合计 6.85%股权。上述交易
完成后,公司将晶方壹号产业基金所持有的对 VisIC 公司 1000 万美元投资(持
股比例为 6.85%)转入到晶方贰号产业基金,并通过晶方贰号产业基金持有 VisIC
公司 2000 万美元的投资(持股比例为 13.7%)。
  公司持有晶方壹号产业基金 99%的股权,王蔚先生为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
并共同投资晶方贰号产业基金,担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因此,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基金及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参与共建车规半导体产业技术研究所暨关联交易事项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苏州市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
“产研院”)、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区管委会”)、“车规半导
体产业化技术研究所”团队(以下简称“研究所团队”)共建“苏州市产业技术
研究院车规半导体产业技术研究所”
               (以下简称“研究所”),研究所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建设周期五年。研究所由晶方科技、苏州思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思萃创业”,代表产研院)、苏州工业园区领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领军创投”,代表园区管委会)、研究所团队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晶方科技
认缴出资人民币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 30%,思萃创业认缴出资 150 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为 15%,领军创投认缴出资 150 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 15%,
研究所团队认缴出资 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 40%。研究所团队由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王蔚先生牵头组建,并由王蔚先生兼任研究所所长职务。截至目前,
研究所团队持股平台正在搭建中。
  公司本次拟参与研究所的共建方案,向研究所进行投资,提供资源支持,同
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蔚先生拟兼任研究所所长职务,牵头组建研究所团队并
向研究所进行投资,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共建车规半导体产业技术研究所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
意见。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设立基金及对外投资、参与共建车规半导
体产业技术研究所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
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符合《上
市规则》
   、《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
定。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设立基金及对外投资、参与共建车规半导体产业技术研究所暨关联交易事项
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凌云       葛体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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