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1-081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员工
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 1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2021 年 12 月 9 日
在《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上 海 证 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时报》
《证 券 日 报》《上 海 证 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期间,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 49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最高成交价
为 8.3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9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9,936,089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回购价格
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
实施完成。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方式、价格、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及实施期限等相
关内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司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
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
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
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行为。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49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
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按照截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的公司股本结构测算,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一、限售流通股 645,466,329 27.29 650,396,329 27.49
二、无限售流通股 1,720,063,835 72.71 1,715,133,835 72.51
三、总股本 2,365,530,164 100.00 2,365,530,164 100.00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
说明如下: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累计成交量为 383,877,800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
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七、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493 万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
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
次回购股份后续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回购实施完成
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
减少。公司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