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1-078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
及所持股份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贾同春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特别提示:
本股份转让计划属于北新建材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成员
内部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
本股份转让计划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建材)于2021年12月23
日在公司选定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大股东拟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
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贾同春先生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400万
股(含本数)北新建材股票(占北新建材当前总股本的0.237%)给广发
资管申鑫利2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申鑫利24号),并拟与申
鑫利24号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本股份转让计划)。申鑫利
产管理计划,截至目前,贾同春先生为该资管计划的唯一委托人和受益
人。本股份转让计划系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
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持股5%以上股东贾同春及其一致行
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北新建材于2021年12月24日收到大股东贾同春先生的《股份内部转
让实施进展告知函》,根据告知函,贾同春先生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向其一致行动人申鑫利24号转让北新建材
股票41万股(占当前北新建材总股本的0.024%),本股份转让计划尚未
实施完毕,贾同春先生拟在公告的转让期间内以大宗交易方式继续向申
鑫利24号转让不超过359万股(含本数)北新建材股票;同时,贾同春
先生与申鑫利24号于2021年12月23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双方约
定申鑫利24号在北新建材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等股东权利及相关决策
机制上与贾同春先生保持一致并以贾同春先生的意见为一致意见。
一、 本股份转让计划实施情况
占公司总
转让均价 转让数量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方式 转让期间 股本的比
(元/股) (股)
例(%)
贾同春 申鑫利 24 号 大宗交易 2021 年 12 月 24 日 36.00 410,000 0.024
所取得的北新建材股票,该等股份目前的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内部转让前持有股份 内部转让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北新建材总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占北新建材总股
股本的比例
(股) (股) 本的比例(%)
(%)
贾同春 无限售流通股 80,072,976 4.739 79,662,976 4.715
广发资管申鑫
利 22 号单一 无限售流通股 6,000,000 0.355 6,000,000 0.355
资产管理计划
广发资管申鑫
利 24 号单一 无限售流通股 - - 410,000 0.024
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86,072,976 5.094 86,072,976 5.094
二、 其他相关事项
划。本股份转让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存在转让时间、数量、交易价格的
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成员内部构成发生变化,贾同春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比例、数
量和表决权未发生变化。
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合并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会对北新建材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