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集团: 关于出售部分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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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0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部分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转让方”)与吉林省
中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辰实业”或“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
议书分别以 9,600 万元、9,000 万元转让北京庞大巴博斯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曾用名:巴博斯(中国)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保定冀东兴重型汽车销售
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本次交易预计实现税前利润约为 68,753.87 万元(最终
数据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本次交易概述
过了《关于转让部分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转让北京庞大巴博斯汽车销售有
限责任公司(曾用名:巴博斯(中国)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
京巴博斯”)、保定冀东兴重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冀东兴”)100%
的股权。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让部分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以不低于净资产评估值的价款转让北京巴博斯
和保定冀东兴100%的股权。
售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之协议书》
               (以下简称“《北京巴博斯股权转让协议书》”)
和《关于保定冀东兴重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协议书》
                           (以下简称“《保
定冀东兴股权转让协议书》”),双方协议约定分别以9,600万元、9,000万元转让北
京巴博斯和保定冀东兴100%的股权。本次交易预计实现税前利润约为68,753.87
万元(最终数据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报送中华人
民共和国有关政府部门批准。
  二、本次交易对方的情况
  公司名称:吉林省中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中辰
  注册资本:45000.00万元
  经营范围:经销汽车及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汽车装饰用品、电子产品、
机电设备、日用百货、工艺品;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企业管理信
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会议会展服务(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
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为272,158万元,净利润为11,307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中辰实业的总资产为159,453万元,净资产为128,952
万元,营业收入为174,032万元,净利润为7,230万元。
  中辰实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交易有关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曾用名:巴博斯(中国)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硕
  注册资本:10518.3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作为德国巴博斯有限公司(BRABUS GmbH)的汽车总经销商,
进出口和批发BRABUS(巴博斯)品牌车辆及汽车、摩托车零配件、电器设备、
五金交电、日用品、电子产品、文具用品、化工产品(国家限制项目除外)、轮
胎(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办理申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车辆清洗及汽车装饰服务;
汽车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商务咨询;市场推广及售后服
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0 月 31 日
资产总额(万元)                   68,301.89            66,384.79
净资产(万元)                  -20,839.29           -31,414.35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10 月份
收入(万元)                     14,975.05             3,027.97
净利润(万元)                     3,738.92            -2,845.60
  (前述财务数据均为经审计数据)
  法定代表人:闫守阳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润滑油、轮胎销售;汽车租赁;机动车
维修;自有场地租赁;物业管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保洁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0 月 31 日
资产总额(万元)                     25,467.72            19,663.34
净资产(万元)                     -11,354.55          -20,395.72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10 月份
收入(万元)                        4,301.78               916.41
净利润(万元)                      -1,019.56            -1,503.17
  (前述财务数据均为经审计数据)
  (二)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受托单位: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编号:华夏金信评报字[2021]292 号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果: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21,172.05 万元,评估价值为 38,211.16 万元,
评估增值 17,039.10万元,增值率为 80.48%;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28,657.65 万元,
评估价值为 28,657.65 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7,485.59 万元,
评估价值为 9,553.51 万元,评估增值 17,039.10万元,增值率为 227.63%。
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受托单位: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编号:华夏金信评报字[2021]291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果: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1,858.60 万元,评估价值为 17,380.36 万元,
评估增值5,521.76 万元,增值率为 46.56 %;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8,544.88 万元,
评估价值为 8,544.88 万元,评估值无变化;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3,313.72 万元,
评估价值为 8,835.48 万元,评估增值5,521.76 万元,增值率为 166.63 %。
  (三)根据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计算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净资产金额        评估净资产价值          商誉        净资产评估增值
      合计       -51,810.07       18,388.99   1,656.20    68,542.86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在公平、公正、自愿、平等和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实施。在参考审计
报告、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在保障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前提下,双方经共同协
商确定交易价格进行交易。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日起生效,主要内容如下:
 (一)《北京巴博斯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吉林省中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价款。
 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96,000,000.00
(大写:人民币 玖仟陆佰万元整 ),甲方收到股权转让款后予以办理工商变更
手续。
     双方确认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 3 日内完成目标公司的交接手续,交接清单
包含目标公司的财产物资、印章、权利(许可)证照、账簿、文件、协议、档案
等。乙方应全面清点并确认甲方交付的所有物品或文件,交接完成后,甲乙双方
授权代表共同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交接清单一式 2 份,甲、乙双方方各执 1
份。
务及任何费用;
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目标公司未为第三人提供任何担保;
有禁止或限制目标股权转让条款的协议或其他文件;
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处理;
部由甲方负责承担,即使事实上或法律上由乙方或目标公司承担,乙方亦有权向
甲方追偿;
手续、资料等真实、完整、合法;
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在本协议项下每项义务所需的所有权利、授权和批准;
有批准程序。
甲方往来款项合计¥935,553,095.38(大写:人民币 玖亿叁仟伍佰伍拾伍万叁
仟零玖拾伍元叁角捌分 )(最终金额以双方实际交接时确认的金额为准),甲乙
双方一致同意,此款项由乙方或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自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后 5
年内清偿(即 2022-2026 年),每年清偿比例不低于欠款金额的 20%或清偿金额
不低于¥187,110,620.00(大写:人民币 壹亿捌仟柒佰壹拾壹万零陆佰贰拾元
整)。
的自有资产和/或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抵押给甲方,以保障甲方的合法权
益,在乙方或目标公司清偿欠款后,甲方按已清偿比例等比例解除抵押的资产。
 (二)《保定冀东兴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吉林省中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价款。
 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90,000,000.00
(大写:人民币 玖仟万元整 ),甲方收到股权转让款后予以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双方确认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3日内完成目标公司的交接手续,交接清单包
含目标公司的财产物资、印章、权利(许可)证照、账簿、文件、协议、档案等。
乙方应全面清点并确认甲方交付的所有物品或文件,交接完成后,甲乙双方授权
代表共同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交接清单一式2份,甲、乙双方方各执1份。
及任何费用;
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目标公司未为第三人提供任何担保;
禁止或限制目标股权转让条款的协议或其他文件;
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处理;
由甲方负责承担,即使事实上或法律上由乙方或目标公司承担,乙方亦有权向甲
方追偿;
续、资料等真实、完整、合法;
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本协议项下每项义务所需的所有权利、授权和批准;
准程序。
甲方往来款项合计¥384,242,137.89(大写:人民币 叁亿捌仟肆佰贰拾肆万贰
仟壹佰叁拾柒元捌角玖分 )(最终金额以双方实际交接时确认的金额为准),甲
乙双方一致同意,此款项由乙方或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自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后
不低于¥76,848,428.00(大写:人民币 柒仟陆佰捌拾肆万捌仟肆佰贰拾捌元
整 )。
的自有资产和/或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抵押给甲方,以保障甲方的合法权
益,在乙方或目标公司清偿欠款后,甲方按已清偿比例等比例解除抵押的资产。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实现资产收益,公司将上述北京巴博斯和保定冀东兴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北京巴博斯和保定冀东兴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
表。
  本次交易预计实现税前利润约为68,753.87万元(最终数据以年度审计结果
为准)。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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