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经理的履职行为,规范经理层的组成、职责、权限和运作程序,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依法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谋经营、
抓落实、强管理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央企业董事
会工作规则(试行)》《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
的领导的意见》《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主持公
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和党委会议决议,组织经
理层直接研究决定职权范围内的生产经营事项和董事会授权的决
策事项。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董事会的监
督管理和公司党委的监督。
第三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经总经理提名,由董
事会聘任或解聘,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
师共同组成经理层。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经理层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
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
中统一领导。
总经理和经理层应当坚决支持公司党委在公司治理结构中
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基
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
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持
续增强企业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第五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及
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等本规则涉及的有关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职权
第六条 总经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董事会
的授权,拟订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建议方案,行使公司一般性经营
管理事项的决定权和组织落实董事会决议,抓好日常经营管理工
作的执行权。主要职权如下: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和党
委会议决议。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调整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法律
顾问。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
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拟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九)拟订公司建立风险管理体系的方案,拟订公司风险评
估报告。
(十)拟订公司的改革、重组方案。
(十一)拟订公司的收入分配方案。
(十二)拟订公司的重大融资计划。
(十三)拟订公司一定金额以上的并购、资产和股权处置方
案。
(十四)根据董事会决定的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和年度
预算,批准计划内投资支出和预算内费用支出。
(十五)建立总经理办公会制度,召集和主持公司总经理办
公会议,协调、检查和督促各部门、公司所属基层企业的生产经
营和改革管理工作。
(十六)行使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董事会授
予的其他职权。总经理行使职权审议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总法
律顾问应当列席会议并提出法律意见。
第七条 董事会可以对总经理的授权事项和权限进行调整,
董事会可以将部分决策事项授予总经理行使。
第三章 总经理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总经理对公司和董事会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维护出资人和公司利益,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董事会、党委会议
决议和要求,完成其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和公司经营计
划,承担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
承担下列责任: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失误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二)对公司违法经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对超越董事会授权范围行使职权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
第十条 总经理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包括年度工作报告、董事会决议
执行情况、公司预算执行情况、重大投融资项目执行情况及其他
重大事项,接受董事会的评价、考核、奖惩。
(二)根据董事会或公司党委的要求,向董事会或公司党委
提供信息或资料,确保公司运营对董事会、公司党委的透明度。
(三)对提供给董事会、公司党委的公司内部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承担责任,对来自于公司外部的信息的可靠性应提出明确
评估意见。
第十一条 总经理及经理层其他人员,公司总经理助理、总
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主动与董事会、董事沟通,积极
回答董事会、董事的咨询、质询。
第十二条 总经理、经理层向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听取职工代表意见。在拟订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
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合同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
方案时,总经理、经理层应当听取工会及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议事决策
第十三条 总经理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党委会议决议,部署生
产经营管理工作,拟定提交董事会、董事长决策的重大经营管理
事项建议方案,
决定董事会授权和总经理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项。
公司应当制定总经理决策事项清单,并根据需要动态调整完
善。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
特殊情况不能主持会议的,可以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主持会议。
第十五条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
出席总经理办公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应事先请假。
因工作特殊需要,董事长、党委书记可以列席总经理办公会
议。纪委书记可以视议题内容出席或者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
董事会秘书可以视议题内容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办公室主
任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需要,由总经理确定其他列席人员。
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 1 次,遇有重要情
况可以随时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
会议议题、建议方案和决策参考资料等应当提前送达参会人员。
第十七条 对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审议的董事会授权总经理
决策事项、重要经营管理事项建议方案,审议前应当听取党委书
记、董事长意见,意见不一致时暂缓上会。对其他重要议题,也
要注重听取党委书记、董事长意见。
经反复沟通仍难以达成共识的,必要时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
织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
第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经理层成员到会
方可召开。总经理应当善于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经
理层其他成员应当对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的事项积极提出意见和
建议。
第十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会
议主持人进行末位表态并形成会议决议。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
的,应当逐项形成决议。
经理层成员必须坚决服从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有不同意见
的,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也可以向公司党委、
董事会反映,但不得在其他场合发表不同意见。
第二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公司办公室安排专人如实记
录,决定事项应当编发会议纪要,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总经理
办公会议纪要由总经理签发,抄报公司董事会,同时向公司党委
书记、董事长,纪委书记和未到会的经理层成员通报。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已经作出,公司经理层和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分工组织落实,坚决执行。
第二十二条 公司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的督查督办、评估反馈
机制。公司办公室负责对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事项的督查督办,
定期向经理层反馈情况,确保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落实。
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事项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有关部门、
单位和人员应当及时向总经理反馈,由总经理协调解决。对重大
问题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进行研究讨论,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和处
置。
第二十三条 根据工作需要,总经理可组织召开专题办公会
议等,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其他相关工作。
第五章 报告制度
第二十四条 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内容应包括:
(一)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二)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
(三)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和日常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
策。
(四)公司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五)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和进展情况。
(六)公司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第二十五条 总经理要及时向党委书记、董事长沟通说明党
委会议、董事会决策执行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主动接受工作指
导。进入经理层的党委成员要及时向党委报告分管领域工作落实
情况。总经理年度工作报告要事先听取公司党委意见。
第二十六条 公司内部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和内控与风险管
理等情况要向公司党委报告,并抄送公司纪委。纪委书记有权根
据需要列席经理层研究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重大事项的其他会
议。
第二十七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国资委的有关规
定,总经理负责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等及时报告制度,
确保一旦发生后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董事会以及省发改委、省
能监办等有关政府部门、事件所在地人民政府,并报告开展应急
救援和处置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