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002702)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自愿降薪暨制定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表明与公司共度危机的决心,提振
公司全体员工的信心,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自愿降薪。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考核标准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约束与激励并重,有利于强化
公司高管勤勉尽责。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合理的,有利于提高公
司竞争力,符合投资者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
同意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刘微芳、吴丹、吴飞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