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1-80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攀钢集团
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股权激励相关
议案;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修
订稿)〉的议案》;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攀钢集
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
办法》”)和《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
”)等规定,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
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
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公告了《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人员名单(第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
并已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
已满 10 天。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
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或聘用文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拟激励
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和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
大误解之处。
(三)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情形: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的;
(四)本次拟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
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 号)第十八条规定的不得参
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子公司的人员;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励对象的人员。
(五)本次拟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