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宙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1年培训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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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宙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
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
对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
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有
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新宙邦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董事责任、上市公司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和股权激励涉及的短线交易 3 个方面的相关内容并结合相关
案例进行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作为上市公
司管理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
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参加本次培
训的人员为新宙邦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新宙
邦的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新宙邦参与培训的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
识。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
训的顺利开展。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持续督导期 2021 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龙伟               夏荣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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