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参与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各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基于
独立判断,就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议案
除限售条件及激励对象个人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根据公司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约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318
人,按照激励对象 2020 年度个人绩效综合评价结果,可申请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为 4,068,768 股。
相关规定。
议 案 》, 同 意 公 司 为 符 合 解 除 限 售 条 件 的 318 名 激 励 对 象 持 有 的
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
议案
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及激励对象个人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根据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约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独立意见
售的限制性股票为 6,514,687 股。
相关规定。
限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645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规定,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为计
划额度的 80%,剩余 20%共计 3,432 股,由公司按照回购价格 15.753846
元/股回购注销。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销上述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吴斌、王丛、苏勇、黄钰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