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方铁塔
股票代码:002545
信息披露义务人:汝州市顺成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汝州市向阳路与永安街交叉口东北角煤山街道办事处四楼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持股比例累计减少 5%)
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23 日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 义
本公司、公司、东方铁
指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塔、 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汝州市顺成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 义务人 持有公司 股权比 例累计 减少行 为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指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
《准则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章程》 指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汝州市顺成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 汝州市向阳路与永安街交叉口东北角煤山街道办事处四楼 404-1
执行事务合伙人 赵思俭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5023225282462
商务咨询服务(不含投资咨询)、会务会展服务;市场营销策划。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4-12-8 至无固定期限
安庆盈沃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55%,安庆益硕企业管
股东情况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45%。
通讯地址 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镇麓山大道二段 1201 号
是否拥有境外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
(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亦
不是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东方铁塔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
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
况。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公司因自身资金需求主动减持公司股
份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 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减
持其所持有的东方铁塔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及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至 2021 年 3 月 26 日通过集
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东方铁塔股份 1,346.06 万股,占东方铁塔总股本的
详见 2021 年 3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累计超过 1%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至 2021 年 6 月 11 日通过集
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东方铁塔股份 1,265.7 万股,占东方铁塔总股本的 1.02%,
持股比例降低至 9.87%。
详见 2021 年 6 月 16 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累计超过 1%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1 日通过集
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东方铁塔股份 1,401.3 万股,占东方铁塔总股本的 1.13%,
持股比例降低至 8.74%。
详见 2021 年 10 月 23 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累计超过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东方铁塔股份 1,340.00 万股,占东方铁塔总股本的 1.08%,持股比
例降低至 7.66%。
详见 2021 年 11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累计超过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东
方铁塔股份 867.25 万股,占东方铁塔总股本的 0.70%,持股比例降低至 6.97%。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4,886.4334 11.9660% 8,666.1234 6.966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886.4334 7.9469% 6,666.1234 5.3584%
有限售条件股份 5,000.0000 4.0191% 2,000.0000 1.607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东方铁塔股份 86,661,234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6.9660%。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6,661,234 股,有 38,350,000 股处
于质押状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0,000,000 股,有 11,00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东方铁塔股票也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
裁、争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的情形。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
存在其他买卖东方铁塔的情况。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汝州市顺成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赵思俭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汝州市顺成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赵思俭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
在地
股票简称 东方铁塔 股票代码 002425
汝州市向阳路与永安街交叉口
信息披露义务 汝州市顺成咨询服务合伙企 信息披露义
东北角煤山街道办事处四楼
人名称 业(有限合伙) 务人住所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
√ 是 □ 否 □
√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大宗交易)
信 息披露义 务人
披 露 前 拥 有 权 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的 股 份 数 量 及 占 持股数量:148,864,334 股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持股比例:11.9660%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变动后数量:86,661,234 股
后,信息披露 义
持股比例:6.9660%
务人拥有权 益的
股 份数量 及变动
变动数量:62,203,100 股
比例
变动比例:4.9999%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减持其
来 12 个月内 所持有的东方铁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继续增持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
人前 6 个月是 是 □
√ 否 □
否在二级市场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
买卖该上市公 在其他买卖东方铁塔股份的情况。
司股票
(以下无正文)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汝州市顺成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赵思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