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股份: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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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浙农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农股份”)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
事翁国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 征集人声明
  本人翁国民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公司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
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
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
董事同意。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
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绍兴市柯桥区轻纺城大道 1605 号
    股票上市日期:2015-05-27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浙农股份
    股票代码:002758
    法定代表人:包中海
    董事会秘书:金鼎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 768 号浙农科创园 3 号楼 8

    联系电话:0571-87661645
    联系传真:0571-87661217
    电子信箱:zngf002758@znjtgf.com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宜的议案》
    (三)本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23 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登
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3 号)。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如下:
  翁国民先生:男,196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研究生学历。1985 年 9 月至 1998 年 7 月,担任杭州大学法律系助教、讲师、副
教授;1998 年 7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2009 年 7 月至今,担
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2007 年 9 月至今,兼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兼职律
师;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永盛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
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
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22 年 1 月 4 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
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 年 1 月 5 日至 2022 年 1 月 7 日(每日上午 9: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
和内容逐项填写《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
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
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
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可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
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
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也可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发送至公司指
定电子邮箱(zngf002758@znjtgf.com),采取电子邮箱方式的,收到时间以电
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 768 号浙农科创园 3 号楼 8 楼
   收件人:浙农股份证券部
   邮编:310052
   联系电话:0571-87661645
  联系传真:0571-87661217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
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
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
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
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翁国民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
均有效)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
投票权报告书》全文、《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
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
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
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翁国民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
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
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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