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王: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2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1078               证券简称:孩子王           公告编号:2021-019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运粮河东路 701 号孩子王 C 栋 4 楼 2
单元
     (三)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汪建国先生因公务安排未能现场出席并主持本次会议,
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董事沈晖先生主持。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人员: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88,172,082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4.05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65,854,826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2.81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22,317,256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11.2424%。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2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00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006%。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参加了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通讯方式),高
级管理人员、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8,172,0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0《关于修订<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8,172,0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3.00《关于修订<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8,169,4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6%;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8889%;反对 2,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11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4.00《关于修订<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8,169,4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6%;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8889%;反对 2,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11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5.00《关于修订<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8,172,0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陈程、吴一尘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孩子王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