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1-09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3 日的交
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3 日 9:15 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 15:00。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和《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 名,代表股份数为 326,544,604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4550%。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 名,代表股份数为 325,126,0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314%。
其中委托出席会议情况:冯活灵先生、张海林先生委托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艺林先生代
为投票表决;领航投资澳洲有限公司-领航新兴市场股指基金(交易所)委托公司董事会秘书
于清池先生代为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名,代表股份数为 1,418,6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6%。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14 名,代表股份数为 2,205,70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922%。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2 名,代表股份数
为 787,1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6%。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2 名,代表股份数为 1,418,6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6%。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审议并通过如下议
案: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26,247,304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0%;
反对 297,3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0%;弃权 0 股,占参与
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908,40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6.5213%;反对 297,3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陈岱松律师、梁家雷律师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