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康生物
股票代码:0021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 188 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有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2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 号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
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康生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康生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以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天康生物、上市公司、公
指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100.SZ
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兵团国
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资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因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从而总股本增加,导致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之行
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股)权交易;商业信息咨询;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二、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在上市公司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留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任职情况
丁志民 法定代表人 中国 中国 否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兵团国资公司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天康生物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771 号)批准,上市
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277,449,664 股,总股本从 1,076,336,641 股(总
股本基准日为 2021 年 12 月 6 日,下同)增加至 1,353,786,305 股,导致信息披
露义务人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由 26.38%被动减少至 20.9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在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
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益
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益情况如下:
信息披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露义务 股份性质
人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有股份 283,929,184 26.38% 283,929,184 20.97%
兵团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83,929,184 26.38% 283,929,184 20.97%
资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三、本次权益变动标的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天康生物股份不存在质押、冻
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天康生物股份比例从 26.38%变为
不会对天康生物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
内不存在买卖天康生物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丁志民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
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
上 市 公 司名 称 天 康 生 物股 份 有限 公 司 上 市 公 司所 在 地
南 路 528 号 天 康企 业
大厦
股票简称 天康生物 股票代码 002100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信 息 披 露义 务 人名 称 巴 克 区 扬 子 江 路 188
资 产 经 营有 限 责任 公 司 地
号
增 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不 变 ,但 持股 人 比例 被动 有 无 一 致行 动 人 有□ 无√
变化
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是√ 否□
东 人
通 过 证 券交 易 所的 集 中交 易 □ 协 议 转让 □
国 有 股 行政 划 转或 变 更 □ 间 接 方式 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 得 上 市公 司 发行 的 新股 □ 执 行 法院 裁定 □
选) 继承□ 赠与□
其 他 √( 上 市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导 致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持 股 比 例 被 动 稀
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 票 种 类: A 股 普通 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 股 数 量: 283,929,184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 股 比 例: 26.38%
行 股 份 比例
股 票 种 类: A 股 普通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变 动 数 量: 0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 动 比 例: 5.41%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 动 后 持股 数 量: 283,929,184 股
比例
变 动 后 持股 比 例: 20.97%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 12 月 24 日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 因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方式
比例由 26.38%被动减少至 20.97%。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 否□ 不适用√
来源
是□ 否□ 不排除√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在未来 12 个 月 内 不排 除 会增 加 或 继 续 减 少 其持 有的 公
拟 于 未 来 12个 月 内 继
司 股 份 的 可 能 性 。若 发生 相 关 权 益 变 动 事项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将严 格按
续 增 持 或减 持
照 相 关 法律 法 规的 要 求, 依 法 履行 相 关批 准 程序 及 信 息披 露 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个 月 是 否 在 二 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 及 上 市公 司 控股 股 东或 实 际 控制 人 减持 股 份的 ,信息 披 露义 务 人还应 当 就 以下 内 容予 以 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是□ 否□ 不适用√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
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否□ 不适用√
取得批准
是 否 已 得到 批 准 是□ 否□ 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字 盖 章页)
信 息 披露义务人: 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法 定代表 人(签字):
丁志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