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 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 2021--063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公司本次对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7,500.00 万元的
借款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办理完成后,公司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 7,500.00
万元。
公司本次对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7,500.00 万
元的借款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办理完成后,公司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方式。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217,655.55 万元,占母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9.11%,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17,581.84 万元,公司
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73.71 万元。
? 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公司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73.71 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
楼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分别对徐州蓝天商业大厦提供担保 55.00 万元,
对徐州白云大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8.71 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
行为,发生于本公司收购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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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为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7,500.00 万元的
借款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建立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支持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简称“中商投资”)的经营发展,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公司”)为中商投资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 7,500.00 万元流动资
金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期限为一年。
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理总额不超过 10,000.00 万元的借款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的议案》,担保期限为
三年。本次公司为中商投资办理总额 7,500.00 万元的借款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续贷
担保,本次担保办理完成后,公司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 7,500.00 万元,在公
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86 号
成立日期:2002 年 12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祝珺
注册资本:89,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管理业务、创业投资、互联网投资、股权投资;百货、
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文化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黄金制品及字画)、五
金交电、照相器材、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机械、电子设备、汽车(不含
小轿车)、汽车配件、劳保用品(不含特种劳保用品)、家具、建筑材料、金属材
料、木材、陶瓷制品、水暖器材、日用杂品、土畜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一年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031,655.60 万元,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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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259,327.55 万元,营业收入 112,770.58 万元,净利润 29,206.84 万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1,049,881.75 万元,净资产 283,037.02 万元,
营业收入 197,376.35 万元,净利润 13,944.13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 7,5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一年,
以合同实际约定为准,以相关协议实际约定的日期起算。
二、公司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办理总额不超过 7,500.00 万
元的借款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建立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支持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
销有限公司(简称“联合营销”)的经营发展,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公司”)为联合营销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 7,500.00 万元
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联合营销
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 50,000.00 万元,期限三年。
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联
合营销提供担保最高额借款额度 50,000.00 万元,期限三年。
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联合营销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 5,000.00 万元。
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 2022-2024 年度对外担
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联合营销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 10,000.00 万元。
上述公司对联合营销的累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额度为 115,000.00 万元,
本次公司为联合营销办理总额 7,5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续贷担保,本次
担保办理完成后,公司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 99,396.40 万元,在公司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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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 12 号北区二层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祝珺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文化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五金
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照相器材、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机械、
电子设备、汽车、汽车配件、劳保用品、家具用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木材、
陶瓷制品、水暖器材、日用杂品、土畜产品、科技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 5%;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95%;
公司持有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
一年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06,262.98 万元,净资
产 22,260.77 万元,营业收入 5,883.06 万元,净利润 74.37 万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206,081.99 万元,净资产 22,842.28 万元,营
业收入 4,358.24 万元,净利润 581.51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 7,5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一年,
以合同实际约定为准,以相关协议实际约定的日期起算。
三、提供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认为,为控股子公司中商投资、联合营销提供担保,有利于形成集团内资
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支持控股子公司运营及经营发展,有利于其做大做强,本次为
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217,655.55 万元,占母公司最近一
股票简称: 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 2021--063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9.11%,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17,581.84 万元,公司
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73.71 万元。
公司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73.71 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分别对徐州蓝天商业大厦提供担保 55.00 万元,对
徐州白云大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8.71 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行
为,发生于本公司收购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之前)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