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7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披露了《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为2021-116),由于工作人员疏忽,
公告内容出现错误,现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更正前:
四、2、截止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正式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
经公司自查,本次公司账户被冻结,原因主要系公司与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
口支行(以下简称“烟台银行龙口支行”)之间的违规担保借款合同纠纷,法院
作出的(2020)鲁民终 2978 号和(2020)鲁民终 3020 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
效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
为 2021-049 号公告)。法院判决上市公司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 20%的赔
偿责任,即本金 3000 万元,烟台银行龙口支行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按照上述案件的法院判决,公司均对主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 20%的
补充赔偿责任,申请执行人在未对主债务人穷尽执行措施且公司应当承担的清偿
部分数额不明确情况下,即对公司采取相关强制执行措施。并且烟台市中级人民
法院已查封公司价值近 1.7 亿元资产,在超标查封的同时又查封公司的银行账
户。
更正后:
四、2、本次公司账户被冻结,原因主要系公司与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
口支行(以下简称“烟台银行龙口支行”)之间的违规担保借款合同纠纷,法院
作出的(2020)鲁民终 2978 号和(2020)鲁民终 3020 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
效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
为 2021-049 号公告)。法院判决上市公司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 20%的赔
偿责任,即本金 3000 万元,烟台银行龙口支行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按照上述案件的法院判决,公司均对主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 20%的
补充赔偿责任,申请执行人在未对主债务人穷尽执行措施且公司应当承担的清偿
部分数额不明确情况下,即对公司采取相关强制执行措施。并且烟台市中级人民
法院已查封公司价值近 1.7 亿元资产,在超标查封的同时又查封公司的银行账
户。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
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