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6 证券简称:财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1-034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 35 号庄家金融大厦 2321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84.162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翟建强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730,723,200 99.9868 359,900 0.0132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730,713,200 99.9864 369,900 0.0136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730,713,200 99.9864 369,900 0.0136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730,712,800 99.9864 369,900 0.0135 400 0.0001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730,712,800 99.9864 369,900 0.0135 400 0.0001
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730,711,800 99.9864 370,900 0.0135 400 0.0001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730,713,200 99.9864 369,900 0.0136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财达证
券股份有
限公司董
事、监事
和高级管
理人员薪
酬与考核
管 理 制
度》的议
案
财达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第三 - - - - - -
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财达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第三 - - - - - -
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生、唐建君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李世银先生、龙传喜
先生、张宏斌先生、李长皓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生产的职工代表董事韩旭先生一并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会议结束之日起三年。
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生产的职工代表监事付继松先生、徐
立果先生一并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会议结
束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孟玉梅女士任期届满,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监事。孟玉
梅女士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守诚信,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孟玉梅
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黄国宝、陈帅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公
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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