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路通: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1-12-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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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针对公司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通过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任职
资格等情况及公司提名、续聘程序进行了相关调查和了解,我们认为,公司提名、
任命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续聘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
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和行业知识、管理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
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该续聘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
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续聘张云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续聘赵野先生为公
司常务副总经理,续聘邹勇先生、吴君先生、康海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续聘
师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续聘倪伟雄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张俊生           陈玉罡                 陈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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