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1-145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6人,代表股份1,430,768,751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76.81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420,469,637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76.266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人,代表股份10,299,1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三、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5人,代表股份12,859,1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69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56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13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人,代表股份10,299,1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10,9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52%;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10,9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52%;反对4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名称: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存在的关联关系: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417,909,637 股。
回避表决情况: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回避表决,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0,578,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7%;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9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8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69,0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217%;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9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8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783%。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1,801,7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33%;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892,15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30.2677 % ; 反 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99%。
该议案为特别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0,687,7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3%;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8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8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78,1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01%;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8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8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99%。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1,855,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71%;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946,35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30.6892 % ; 反 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99%。
该议案为特别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0,687,7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3%;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8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8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78,1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01%;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8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8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99%。
该议案为特别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2/3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及做出的决议
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