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4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
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10
时在北京海淀区远大南街鲁迅文化园创作展示中心 1 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
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薛忠民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三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
应进行换届选举。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薛忠民先生、唐志尧
先生、黄再满先生、常张利先生、余明清先生、张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的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岳清瑞先生、林芳女士、李文华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 3 名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对交易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
事的相关提案并予以公布。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
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反馈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
进行投票表决,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自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已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
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了《关于内蒙中锂年产 7.2 亿平方米锂电池专用湿法隔膜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锂电池隔膜生产线)公告》
(公告编号:
投资者查阅。
民、李新华、余明清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设立中材叶片巴西公司
投资建设年产 260 套风电叶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巴西叶片)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
号:2021-087)全文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的《中 国 证 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
供投资者查阅。
了《关于泰玻邹城年产 12 万吨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冷修改造项目的议
案》。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玻璃纤维生产线)公告》(公告编号:
投资者查阅。
了《关于设立宿迁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1.2 万吨玻纤滤纸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宿迁滤纸)公告》
(公告编号:2021-089)
全文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的《中 国 证 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了《关于宿迁公司年产 4,000 吨高硅氧玻纤制品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中材 科技股 份有 限公司 对外 投资( 宿迁 高硅氧 )公 告》( 公告 编号:
投资者查阅。
了《关于制定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全文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的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投资者查阅。
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
告编号:2021-092)全文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的《中 国 证 券 报》和巨潮资
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薛忠民先生:中国国籍,1966 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
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长、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副会长,中国复合材料
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硅酸盐学会玻璃钢分会理事长,中国建材企管协会副会长。
薛忠民先生由于担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
系。薛忠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唐志尧先生:中国国籍,1958 年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中材
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
事长,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董事长。
唐志尧先生与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再满先生:中国国籍,1969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
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公司董事、副总裁,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兼总裁,中材锂膜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再满先生与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常张利先生:中国国籍,1970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
师。曾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非执行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中国建
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兼执行董事,中国巨石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常张利先生由于担任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
司总裁兼执行董事,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常张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余明清先生:中国国籍,1963 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
师,并为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建材工业有重要贡献的中青
年专家。曾任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公司董事。
余明清先生由于担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
系。余明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奇先生:中国国籍,1964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曾任中国建材联合会副会长,中国
建材工程建设协会副会长,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
张奇先生与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简历
岳清瑞先生:中国国籍,1962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曾任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北京科技大学城镇化与城市安全研
究院院长;兼任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名誉院长、首席科学家,中国钢
结构协会会长,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副会长,住建部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家委
员会主任。
岳清瑞先生与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林芳女士:中国国籍,1975 年出生,本科。曾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
合伙人、北京天宏九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东方网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北京中联信会计师事务所技术负责人。
林芳女士与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文华先生:中国国籍,1970 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后。现任北京交通
大学法学院民商经济法系主任;兼任北京市法度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一百零八
度公益基金会理事。
李文华先生与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