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益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嘉益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
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29号)同意注册,嘉益股份获
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00股,并于2021年6月25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共涉及网下配
售摇号中签的5,813名股东,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之日起6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zse.cn)的《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
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
变动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网下配售股份,各配售对象
承诺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
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
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288,98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9%,
限售期为6个月;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户数共计5,813户;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1,288,984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嘉益股份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
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二)嘉益股份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嘉益股份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嘉益股份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罗 军 杨悦阳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