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1-104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1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天
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除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
订稿)》及其摘要、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外,还通过公司公告栏公示了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
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22日。在公示期限
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现公示期满,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
司或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全资/
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拟激励对象的工资单、社保缴纳凭证
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激
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管理办法》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
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
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合法、有效。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