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佛
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燃能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佛燃能源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21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5,6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94 元,
本次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78,064 万元,扣减发行费用总额为 6,575.78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71,488.2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
第 ZB12046 号”《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原拟投入佛山市天然气
高压管网三期工程的募集资金 35,400.00 万元中的 18,992.00 万元,用于新增募
投项目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南海西樵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
目的建设。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佛山市天然气
高压管网三期工程项目”和“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的建设完
成期分别由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 月 31 日延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1 月 31 日。
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原拟投入高要市管道天
然气项目二期工程的募集资金 16,088.22 万元中的 4,000 万元,用于新增募投项
目水南至禄步(萨米特陶瓷)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的建设。
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原拟投入佛山
市天然气高压管网三期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 16,408 万元中的 13,800 万元,用于
新增募投项目高明沧江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西樵至白坭天然气高压管道
工程的建设。
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原拟投入高明沧
江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南海西樵
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佛山市三水区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
简称“元亨仓储”)40%股权收购项目的并购投资款。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
道工程项目”、
“高要市管道天然气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和“水南至禄步(萨米特
陶瓷)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分别由2021年1月
日和2021年12月31日。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三期工程项目和南海西
樵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募投资金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万元)
水南至禄步(萨米特陶瓷)天然气高压管道工
程项目
合计 71,488.22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使用情况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
累计投入募集 计划项目达到预
金(如经调整 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总额(万 定可使用状态日
的则按调整 入进度
元) 期
后)(万元)
佛山市天然气高压
管网三期工程项目
高明沧江工业园天
然气专线工程项目
西樵至白坭天然气
(注)
芦苞至大塘天然气
高压管道工程项目
南海西樵工业园天
然气专线工程项目
佛山市三水区天然
目
高要市管道天然气
项目二期工程项目
水南至禄步(萨米特
道工程项目
收购元亨仓储40%
股权项目
注: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西樵至白坭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但尚余部分工程款项未支付。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本次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调整前项目达到 本次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
序号 项目名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水南至禄步(萨米特陶瓷)天然
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
(二)本次项目延期的原因
水南至禄步(萨米特陶瓷)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原计划于2021年12月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受肇庆至高明(机场西部)高速公路(以下简称“肇
明高速”)规划调整影响,部分管道路由因与肇明高速县道X435衔接段有交叉,
需重新确定施工方案进行迁改;同时,水南门站正在办理用地手续的地块被肇明
高速水南北互通占用,需与高要区政府协商另行选址征地,导致工程项目未能如
期达到可使用状态。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水南至禄步(萨米特陶瓷)天然
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建设完成日期由原定的2021年12
月31日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审慎决定对“水南至禄步(萨米特陶
瓷)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的变化,未改变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
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银河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本
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海明 黄钦亮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