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1-121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水南至禄步(萨
米特陶瓷)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12月31
日延至2023年6月30日。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2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5,6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94元,
本次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78,064万元,扣减发行费用总额为6,575.78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1,488.2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11月1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
第ZB12046号”《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原拟投入佛山市天然气高
压管网三期工程的募集资金35,400万元中的18,992万元,用于新增募投项目芦苞
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南海西樵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的建设。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佛山市天然气高压
管网三期工程项目”和“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的建设完成期分
别由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31日延至2021年6月30日、2021年1月31日。
途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原拟投入高要市管道天然气
项目二期工程的募集资金16,088.22万元中的4,000万元,用于新增募投项目水南
至禄步(萨米特陶瓷)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的建设。
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原拟投入佛山市天
然气高压管网三期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16,408万元中的13,800万元,用于新增募
投项目高明沧江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西樵至白坭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的
建设。
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原拟投入高明沧江工
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南海西樵工业
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佛山市三水区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
称“元亨仓储”)40%股权收购项目的并购投资款。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高要市管道天然气项目二期工程
项目”和“水南至禄步(萨米特陶瓷)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的日期分别由2021年1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延至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三期工程项目和南海西
樵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
截至本公告日,募投资金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万元)
水南至禄步(萨米特陶瓷)天然气高压管道工
程项目
合计 71,488.22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使用情况如下:
拟投 入 募集 资
累计 投入 募集 计划项目达到预
金
(如经调整的 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 总额 (万 定可使用状态日
则按 调 整后 ) 入进度
元) 期
(万元)
佛山市天然气高压
管网三期工程项目
高明沧江工业园天
然气专线工程项目
西樵至白坭天然气
(注)
芦苞至大塘天然气
高压管道工程项目
南海西樵工业园天
然气专线工程项目
佛山市三水区天然
目
高要市管道天然气
项目二期工程项目
水南至禄步(萨米特
道工程项目
收购元亨仓储40%股
权项目
注:截至2021年9月30日,西樵至白坭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余
部分工程款项未支付。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本次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调整前项目达到 本次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
序号 项目名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水南至禄步(萨米特陶瓷)天然
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
(二)本次项目延期的原因
水南至禄步(萨米特陶瓷)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原计划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受肇庆至高明(机场西部)高速公路(以下简
称“肇明高速”)规划调整影响,部分管道路由因与肇明高速县道 X435 衔接段
有交叉,需重新确定施工方案进行迁改;同时,水南门站正在办理用地手续的地
块被肇明高速水南北互通占用,需与高要区政府协商另行选址征地,导致工程项
目未能如期达到可使用状态。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水南至禄步(萨米特陶
瓷)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建设完成日期由原定的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审慎决定对“水南至禄步(萨米特陶
瓷)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的变化,未改变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基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审慎作出的决定,本次延期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质性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公司自身的正常经营。本次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对“水南至禄步(萨米
特陶瓷)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不会使项
目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符合相关证券法规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制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投项目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