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建集团: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长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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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 2021-102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集团”或“公司”)于 2020 年
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
据相关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华
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754 号),核
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8,960 万股新股, 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于 2021 年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延长公司 2020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及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自原决议有效
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3 年 1 月 14 日。除上述有效期延长外,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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