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1-080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
决的董事为 9 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管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朱在龙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
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认购嘉兴栈信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000 万元认购
嘉兴栈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 1,000 万元,以认缴的出资额为
限对栈信基金的债务承担责任,并根据拟签订的《合伙协议》另行支付 3%即 30 万
元的基金管理费。本次投资累计运用投资资金 1,03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认购嘉兴栈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
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1。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独立董事关
于七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浙江华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的投资进行处置的议案》。
为了更有效地使用资金,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浙江景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全部浙江华龙公司 700 万股股权,本次转让价格以公允价值计量,不会对公司利润
产生影响。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本次转让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