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世光电: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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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1-080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年 12 月 7 日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 2021-078)。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为 13,910,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4646%。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0.00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3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8%。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更为合资经营方式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亚世光电(香港)有限公司、JIA JITAO 先生、边瑞群女士、林雪
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3,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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