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百货: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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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1-057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进行(其中现场7人、通讯2人)。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曲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百商业(贺兰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百贺兰”)因
贺兰新百商业广场建设项目的需要,拟向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项目贷款 2 亿元,贷款期限 8 年,新百贺兰可根据资金状况提前还款。为支持新百
贺兰的发展,公司将为其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新百贺兰成立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注册资本壹亿元整人民币,注册地点为贺
兰县南环路南侧望都太阳城超市 1 幢营业房西北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梁波,经营
范围为烟的零售、家具、洗涤化妆品、针纺织品、百货、家居用品、体育器材、户
外旅游用品、电子通讯产品及设备等。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新百贺兰总资产 9,521.05 万元,负债总额 22.12 万
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22.12 万元),资产净额 9,498.93 万元,净利润-196.42 万
元(暂无营业收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发生,包括本次担保
事项在内,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 2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8.44%,无逾期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叶照贯先生、于晓鸥女士、刘小玲女士事前认可本次担保事项,
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已将上述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事先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我们认
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监管制度的规定执行对外担保事项,
担保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无违规对外担保
情况发生。
请抵押贷款的议案》。
  根据贺兰新百商业广场建设项目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百贺兰拟向宁夏黄
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亿元人民币项目贷款,并以新百贺兰位于银川市
贺兰县县城规划区的土地使用权(约3.07万平方米)及建成后的地上建筑物提供抵
押担保,贷款期限8年,新百贺兰可根据资金状况提前还款。
   表决结果: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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