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致远新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谌龙 联系电话:021-61118561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利刚 联系电话:010-57065261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谌龙、李利刚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1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1.12.8-2021.12.9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 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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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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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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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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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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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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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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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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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 √
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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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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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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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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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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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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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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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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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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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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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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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 √
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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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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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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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