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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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七月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除非本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本次发行 指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人、杭锅股
份、公司、股份 指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主体
公司
可转债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
杭锅有限 指 杭州锅炉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工业资产经营 指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杭州市工业
指
公司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西子电梯 指 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股东
金润香港 指 金润(香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省国资委 指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东方评估 指 浙江东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东方中汇 指 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浙江东方 指 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天健东方 指 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职工持股会 指 杭州锅炉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
杭锅工锅 指 杭州杭锅工业锅炉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西子联合工程 指 浙江西子联合工程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杭州新世纪能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
新世纪能源 指
股子公司
西子新能源 指 浙江西子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杭州西子星月产业园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
西子星月 指
资子公司
国新投资 指 浙江国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杭锅检测 指 杭州杭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杭州杭锅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二级控股子公
杭锅电气 指
司
浙江西子联合设备成套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二级控股
西子联合成套 指
子公司
桐庐新固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二级控股子
桐庐新固源 指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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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临安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二级控股
临安绿能环保 指
子公司
江西乐浩综合利用电业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
江西乐浩 指
司
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原持股
青岛捷能 指
申报基准日 指 2021 年 3 月 31 日
报告期、最近三
指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连续期间
年及一期
本所 指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本所律师 指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指派的经办律师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为发行人本次发行提供保
浙商证券 指 荐服务的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发行人审计机
天健会计师 指 构,前身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新世纪评级 指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作为发行人本次申请文件上报的《国浩律师(杭州)
《法律意见书》 指 事务所关于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作为发行人本次申请文件上报的《国浩律师(杭州)
《律师工作报
指 事务所关于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告》
换公司债券之律师工作报告》
《发起人协议 《关于将杭州锅炉集团变更为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
书》 指 公司之发起人协议书》
现行有效的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的《杭
《公司章程》 指 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募集说明书》 指
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经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杭
《债券持有人
指 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
会议规则》
人会议规则》
天健审[2019]798 号《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928 号
《审计报告》 指 《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1578 号《审计报告》
《内控鉴证报 天健审[2021]6693 号《关于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
告》 指 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三
《公司法》 指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通
过,自修订之日起施行)
当时适用之《公
指 相关法律行为发生时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19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三
《证券法》 指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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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并于 2020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第 163 号
《管理办法》 指 令修订,并于 2020 年 2 月 14 日起施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证上〔2020〕1294
《上市规则》 指 号,2020 年 12 月 31 日起施行)
省国资委 指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登公司深圳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分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且仅为本法律意见书的目的,不包
中国 指 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文中另有说明的除外
注:本法律意见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
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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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作为贵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
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律师事务所从事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 引言
一、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简介
(一)律师事务所简介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系国浩律师事务所成员之一,
于 2001 年经浙江省司法厅核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持有浙江省司法厅
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330000727193384W),
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15 号楼、2 号楼(国浩律师楼),
主营业务范围包括:证券、公司投资、企业并购、基础设施建设、诉讼和仲裁等
法律服务。原名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2012 年 7 月更为现名。
本所以法学及金融、经济学硕士、博士为主体组成,荣获浙江省优秀律师事
务所、优秀证券中介机构等多项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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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
发行人或承销商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服务;
市燃气、城市公交等市政公用事业)提供法律服务;
款、信托及委托贷款、融资租赁、票据等纠纷的诉讼、仲裁和非诉讼调解;
(二)签字律师简介
本所为杭锅股份本次发行出具法律文件的签字律师为颜华荣律师和项也律
师,二位律师执业以来均无违法违规记录,签字律师联系方式为:办公电话:05
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二、出具法律意见所涉及的主要工作过程
(一)本所于 2021 年 3 月与发行人就本次发行提供法律服务事宜进行沟通,
后接受发行人的聘请正式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主
要参与了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法律审查工作。
(二)本所律师参加了发行人历次中介机构协调会,并就本次发行的主要问
题进行了讨论。本所律师专程赴发行人所在地进行现场工作,调查了发行人的资
产状况、业务经营情况,调阅了发行人、发行人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工商登记
材料或身份证明材料,查阅了发行人历次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查阅了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
通知、会议签到本、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等文件,研究了发行人设立时的验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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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历年的审计报告,与发行人聘请的保荐机构和审计机构、发行人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认真阅读了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申请文
件。本所律师本次提供证券法律服务的工作时间约为 280 个工作小时。
(三)在调查工作中,本所律师向发行人提出了其应向本所律师提供的资料
清单,并得到了发行人依据该等清单提供的资料、文件和对有关问题的说明,该
等资料、文件和说明在经本所律师核查后,构成本所律师出具律师工作报告和法
律意见书的基础。本所律师还就发行人本次发行所涉及的有关问题向发行人有关
人员作了询问并进行了必要的讨论,或者通过向相关政府部门征询取得相关部门
出具的证明文件。此外,对于本所律师认为对本次发行至关重要而又缺少资料支
持的问题,本所律师向发行人以及有关人员发出了书面询问、备忘录,并取得了
发行人及相关人员对有关事实和法律问题的确认。
在索取资料、确认事实和问题的过程中,本所律师特别提示发行人以及相关
人员,其在承诺函中所作出的任何承诺、确认的事项及提供的信息将被本所律师
所信赖,其须对其承诺或确认之事项及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
担责任。发行人及相关人员所出具、本所律师所得到的证言、承诺及确认函亦构
成本所律师出具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的支持性材料。
本所及经办律师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
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一)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律师工作报告
和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
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
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律师向发行人提出了发行人应向本所律师提供的资料清单,并得
到了发行人依据该等清单提供的资料、文件和对有关问题的说明,该等资料、文
件和说明构成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基础。本所律师还就发行人本次发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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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有关问题向发行人有关人员作了询问并进行了必要的讨论,或者通过向相
关政府部门走访、征询,取得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此外,对于本所律师认
为对本次发行至关重要而又缺少资料支持的问题,本所律师向发行人以及有关人
员发出了书面询问、备忘录,并取得了发行人及相关人员对有关事实和法律问题
的确认。
(三)本所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本次发行申报材料中自行引用或按中国
证监会核查要求引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但发行人作上述引用
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律师有权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申
报材料的内容进行再次审阅并确认。
(四)本所律师仅就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合法性及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对
发行人本次发行所涉及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只作引用,不发表法
律意见。
(五)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六)本法律意见书仅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之目的使用,非经本所事先书面
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目的。
(七)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发行的申报文件之一,随同其他
申报文件提呈中国证监会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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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正 文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一)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的批准
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
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认可的独立意见。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提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提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提案》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提案》《关
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提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提案》
《关于制定<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提
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提案》《关于修
订<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的提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提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
根据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发行人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可转债的方案如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
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
债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11,000.00 万元(含本数),且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
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不超过 40%,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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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
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
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当年的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
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
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
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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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
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和前 1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以及派发现
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
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
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
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
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
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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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
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
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
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
价之间的最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
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
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
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
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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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整数倍。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
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
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
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一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赎回价格(含最后一期
年度利息)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
总金额;i 为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
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规要求,持续关注赎回条件是否满足,预计可能满足赎回
条件的,将在赎回条件满足的五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向市场充分提示风险。
赎回条件满足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并明确说明是否行使赎回权。若公司决
定行使赎回权,将在披露的赎回公告中明确赎回的期间、程序、价格等内容,并
在赎回期结束后披露赎回结果公告。若公司决定不行使赎回权,在深圳证券交易
场所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再次行使赎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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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决定行使或者不行使赎回权时,将充分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
月内交易该可转债的情况。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
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
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
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
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
情况,则上述“连续 30 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
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
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
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
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
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
届时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
售的,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公司将在回售条件满足后披露回售公告,明确回售的期间、程序、价格等内
容,并在回售期结束后披露回售结果公告。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 A 股股票享有与原 A 股股票同等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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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
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可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
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
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1)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通
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方式进行决策:
①变更债券偿付基本要素(包括偿付主体、期限、票面利率调整机制等);
②变更增信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③变更债券投资者保护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④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
⑤其他涉及债券本息偿付安排及与偿债能力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变更。
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向上修正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
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有人
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
司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处置担保物或者其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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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的:
①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或者利息;
②公司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次可转债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达到 5000
万元,且可能导致本次可转债发生违约;
③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
外)、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
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④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⑤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或放弃
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⑥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⑦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书、本规则约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有权提议债券受托管理
人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同意召集会议或者应当召集而未召集会议的,公司、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保证人或者其他提
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受托管
理人应当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供必要协助,包括:协助披露债券持有人会议
通知及会议结果等文件、代召集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提供联系方式、协助召
集人联系应当列席会议的相关机构或人员等。
(3)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次可转债
的,视为同意并接受本规则相关约定,并受本规则之约束。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1,000.00 万元(含本数),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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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新能源科技制造产业基地(浙江西子新能源
热器及导热油换热器、锅炉项目)
合计 111,215.43 111,000.00
募集资金到位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使用募集资金
总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
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在募集资金到位
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
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不提供担保。
公司已经制定《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本
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内,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
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本次发行可转债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
起十二个月。
(1)可转债违约情形
①在本次期可转债到期、加速清偿(如适用)时,公司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
金和/或利息;
②公司不履行或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本
预案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且将对公司履行本次期可转债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经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期可转债未偿还
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可转债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在上述通知所要求的合理期
限内仍未予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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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公司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担保以致对公司就本次期可转债的还本
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等情形以致对公司就本次期可转
债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④在本次可转债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算、
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法律程序;
⑤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律、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 立
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公
司在本期可转债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⑥在本次可转债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发生其他对本次可转债债券的按期兑付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2)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公司承诺按照本次可转债发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
持有人支付本次可转债发行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次发行债券本金,若公司不能按时
支付本次可转债发行债券利息或本次发行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对于逾期未付
的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当期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
利息,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本次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另计利息(单利);偿还本
金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本金支付日起,按照该未付本金对应本次
可转债发行债券的当期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
当公司未按时支付本次可转债发行债券的本金、利息和/或逾期利息,或发生
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公司进行追索。债券受托管理人将
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必要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参与整顿、和
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3)争议解决机制
本次可转债债券发行适用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本次可转债债券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
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等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
有权继续行使本期债券发行及存续期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其他义务。
(三)本所律师查阅了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21 年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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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签到册、会议议案、表决票、会议记录、会议决议
等文件,确认上述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议案等与董事会、股东
大会的通知相符,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所形成的决议不存在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
司章程》的情形,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对董事会作
出了如下授权: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债的需要,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
公开发行可转债有关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
和补充,并且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
发行方式、发行时间安排、发行申购办法、利率、向原股东的优先配售方案、初
始转股价格、转股价格的修正、赎回、回售等条款、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
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等;
可转债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受托管理
人协议、聘用其他中介机构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相关的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等;
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申报、发行等事项;
的范围内,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完成前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并可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具体投
资安排、募集资金注资方式等进行适当安排和调整;
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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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公开发行可
转债方案作相应调整;
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债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
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终止;
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申报、发行、上市、转股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分
析、研究、论证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
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内容,
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所作出的授权行为合法有效。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获得了其内部权力机构的批准与授
权,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一)发行人系根据当时适用的《公司法》第九条、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由
发行人前身杭锅有限于 2007 年 9 月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9
月 30 日取得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330000400000578 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发行人整体变更时的注册资本为 24,000 万元,公司名称为“杭
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人之前身杭锅有限成立于 2001 年 3 月 8 日,系由杭州锅炉厂(当
时为全民所有制)改制设立,经过历次股权变更,于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
司前股东为西子电梯、工业资产经营公司、金润香港、杨建生、颜飞龙、屠柏锐、
吴南平、杨恩惠、王伟康;2007 年 9 月,杭锅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设
立及变更过程详见《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三)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0 年 12 月 8 日核发证监许可〔2010〕1787 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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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核准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发行人向社
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00 万股,并于 2011 年 1 月 10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杭锅股份”,股票代码 002534。
(四)发行人现持有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公司名称: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大农港路 1216 号
法定代表人:王水福
注册资本:73,920.105 万元
股本总额:73,920.105 万股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A 级锅炉,锅炉部件,金属结构件,三类压力容器,
ARI 级压力容器,核电站辅机,环保成套设备;加工:铸造,锻造,金属切削;
服务:环保能源工程设计,锅炉制造技术咨询、开发、成果转让;锅炉安装、维
修、改造(以上经营范围均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机电设备安装。经营进出口业
务(不含进口商品分销业务);承包境外与出口自产设备相关的安装工程和境内
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
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营业期限:自 1955 年 10 月 1 日至长期
(五)发行人不存在下列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系依法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本次发
行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
止的情形。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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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一)发行人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一款
第(一)项及《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
《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与修改,合法有效,符合《管理办法》第六
条第(一)项的规定。
度、会议文件、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等资料后认为,发行人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够依法有效履行职责,符合《管理办法》
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
的相关制度、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报告期内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运行的效率、合法合规性
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本所律师通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进行信息查询,发行人现任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不存在违反《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一百四十八规定的行为,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过
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符合
《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
业务独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
告》、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文件、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
供担保的行为,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五)项的规定。
(二)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状况良好,符合《管理办法》
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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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的鉴证报告》,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44,092,955.74 元、366,123,625.55 元和 515,483,501.21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39,429,818.52 元、
股东的净利润与扣除前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之低者作为计算依据,发
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符合《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营业执照》、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其主营业务的经营,且主
要来自于与非关联方的交易。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业务和盈利来源相对稳定,
不存在严重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
项的规定。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现有主营业务或投资方向能够可持续发展,经营模式
和投资计划稳健,主要产品或服务市场前景良好,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不存
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符合《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1)根据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
告》、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文件、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现有主营业务为余热锅
炉、清洁环保能源发电装备等产品的咨询、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工程总承
包业务,为客户提供节能环保设备和能源利用整体解决方案,不属于《产业结构
人最近三年投资围绕主营业务开展。发行人最近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39,429,818.52 元 、 234,719,273.09 元 和
可持续发展;
(2)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经营模式未发
生重大变化,投资计划围绕主营业务开展,发行人的经营模式和投资计划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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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管理层分析与讨论以及对发行人风险因素的
披露、发行人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发行人出具
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市场前景良好,行业经营环境和市
场需求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十二个月内
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符合《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的规定。
买合同、发票及其他权利取得凭证,检索国家商标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
并现场勘察后确认,发行人重要资产、核心技术或其他重大权益的取得合法,能
够持续使用,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符合《管理办法》第七条第
(五)项的规定。
会议文件、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明细、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
公司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第七条第
(六)项的规定。
开发行证券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况。
人员出具的说明,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遵循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管理办法》
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
理人员出具的说明,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不良资产不足以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项的规定。
理人员出具的说明,发行人经营成果真实,现金流量正常。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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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认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最近三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合理,不存在操纵经营业绩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项的规定。
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分别为
年度和 2020 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分别为 244,092,955.74 元、366,123,625.55 元
和 515,483,501.21 元,发行人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项的
规定。
(三)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文件、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说明,以及本所律师通过互联网
信息检索查询、审查发行人营业外支出明细等方法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十六个月
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不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行为:
到刑事处罚;
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四)发行人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证券法》第十五
条第二款及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人民币 111,000.00 万元(含 111,000.00 万元),
扣除合理预期的发行费用等因素外,不超过发行人本次拟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资金需求数额,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技制造产业基地(浙江西子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 580 台套光热太阳能吸热器、换
热器及导热油换热器、锅炉项目)”已经取得德清县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备案和湖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发行人子公司浙江西子新能
源有限公司拟通过招拍挂形式公开竞买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以实施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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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行人已就该宗土地招拍挂事宜与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
员会进行了沟通,目前正在准备履行相关招拍挂手续。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
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管
理办法》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
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均用于上市公司主营业
务,不存在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
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
司,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项的规定。
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
或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
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五)项的规定。
(五)发行人不存在《证券法》第十七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
得公开发行证券的情形:
查,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可转债而制作的《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
计年度,公司无需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且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行人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过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检索,发行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
开谴责。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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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承诺的行为。
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通过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进行检索,发行人及其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
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的情形,发行人不存在严重损害
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七)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非经常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
鉴证报告》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8.07%、11.43%、15.7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30%、7.33%、11.35%。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之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发行人最近
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百分之六,符合《管理办法》第
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八)根据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发行
人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 111,000.00 万元。以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合并财
务报表数据为计算口径,本次发行后,发行人累计债券余额为 111,000.00 万元,
占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的 28.93%,占发行人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资产的 32.10%,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将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
百分之四十,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九)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发行人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不超过 111,000.00 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
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所律师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债券年利
息,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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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第(三)项的规定。
(十)根据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及《募
集说明书》,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条的规定。
条第一款的规定。
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
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利率将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
的规定。
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一期年度利息)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第十
八条的规定。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
定。
人未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
定。
行结束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符合《管理
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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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
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
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 1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
向上修正,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
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
一款的规定。
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
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
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
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
售给公司。
本所律师认为,以上约定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
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
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
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
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之
间的最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
股票面值。
本所律师认为,以上约定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除须按《证券法》
第九条的规定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外,发行人已具备《证券法》《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有关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系由杭锅有限以 2006 年 12 月 31 日为变更基准日,整体变更设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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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
(一)杭锅有限系于 2001 年 3 月 8 日由杭州锅炉厂改制设立,经过历次股
权变更,于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前注册资本为 12,000 万元,股东为西子
电梯、金润香港、工业资产经营公司、杨建生、颜飞龙、屠柏锐、吴南平、杨恩
惠、王伟康。
(二)发行人系西子电梯、金润香港、工业资产经营公司、杨建生、颜飞龙、
屠柏锐、吴南平、杨恩惠、王伟康共九位发起人共同发起,由杭锅有限整体变更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办理必要的批准、登记手续。
(三)发行人之全体发起人西子电梯、金润香港、工业资产经营公司、杨建
生、颜飞龙、屠柏锐、吴南平、杨恩惠、王伟康于 2007 年 1 月 22 日共同签署了
《发起人协议书》,该协议约定,杭锅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发起将杭锅
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为“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 24,000 万元,全体发起人以杭锅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对股份
公司进行出资,并按其在杭锅有限的出资比例确定其对股份公司的出资比例。该
协议书还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各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等作了明确的规
定。
本所律师认为,《发起人协议书》符合当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会引致发行人设立行为存在潜在纠纷。
(三)东方中汇对发行人全体发起人用于认购股份的杭锅有限净资产进行了
审计,浙江东方对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东方评估对发行人全
体发起人用于认购股份的杭锅有限净资产进行了评估,为发行人设立提供审计、
验资、评估的中介机构与人员均具有相应的资质,出具的报告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过程中履行了必要的审计、资产评估和验资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发行人提前向全体发起人发出通知并如期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股本设
置、筹备情况等议案,该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董
事和第一届监事会中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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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的程序及所议事项符合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主营业务所涉及的工艺及生产流程完整,拥
有所从事业务经营必需的生产经营性资产及辅助设施,拥有包括研发、供应、生
产、销售、质量控制、维护在内的完整的业务体系,以及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
的能力。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有同业竞争的情形,不存在显失公平的重大关联交易,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业务独立。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产、机
器设备、商标、专利等主要资产。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资产独立完整。
(三)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已设立了营销体系、技术平台体系、交付
与服务体系、供应链体系及质量运营体系等机构和职能部门。发行人上述机构和
职能部门独立运作,构成了发行人完整的生产、供应、销售系统,不存在控股股
东的机构代行公司职权的情形;发行人在业务经营各环节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的依赖。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供应、销售系统,能够独立开
展业务。
(四)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依照《公司
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产生。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
含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之外其他职务的情况,亦不存在在
上述单位领薪的情况。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不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中兼职的情形。发行人有独立的经营管
理人员和员工,发行人的人事及工资管理与股东单位完全分离。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人员独立。
(五)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建立了健全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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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经营管理权,发行人的办公场所独立运作,不存在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机构混同、合署办公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机构独立。
(六)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机构、独立的财务核算
体系和独立银行帐户,独立纳税。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不存在以其资
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况,发行人对其所有资产拥有完整的
所有权,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发行人的资金、
资产和其他资源的情况,也不存在发行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
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财务独立。
(七)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
方,资产独立完整,具有独立完整的供应、销售系统,发行人的人员、机构、财
务独立,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六、发起人和股东
(一)发行人的发起人
根据杭锅有限全体股东签署的《发起人协议书》、发行人变更设立时的公司
章程、浙江东方出具的浙东会验[2007]1225 号《验资报告》、发行人的股东名册以
及发行人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发行人的发起人为西子电梯、金润香港、工业资
产经营公司、杨建生、颜飞龙、屠柏锐、吴南平、杨恩惠、王伟康。该等发起人
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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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子电梯
西子电梯成立于 1999 年 8 月 31 日,目前持有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04715413378C 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
王水福,注册资本为 80,000 万元,住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 1-1 号
西子联合大厦 23 楼,经营范围为生产:电梯、自动扶梯、电子元器件、起重机
械、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限下属子公司经营);实业投资;批发、零售:电梯,
自动扶梯,电子元器件,起重机械,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本企业及下属分支机
构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所需的原辅材料及零配件、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
软硬件设备;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信息系统集成工程、设计、施工、维护,
信息技术平台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含下属分支机构经
营范围;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水福持有西子电梯 55.625%
股权,王水福之配偶陈桂花持有西子电梯 44.375%股权。
(2)金润香港
金润香港于 2005 年 8 月 19 日在香港依据香港《公司条例》注册成为有限公
司,注册编号为 990908,注册地址为住所为香港雪厂街 10 号新显利大厦 8 字楼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水福持有金润香港 100%股
权。
(3)工业资产经营公司
工业资产经营公司设立于 2001 年 11 月 13 日,2013 年 10 月更名为杭州市实
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持有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330100730327291G 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沈立,注册资本为 600,000
万元,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绍兴路 538 号 7 楼,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以授
权经营的国有资产通过控股、参股、投资、购并、转让、租赁形式从事资本经营
业务;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批发、零售:百货,普通机械,建筑材料,
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金属
材料;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
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未经金融等监管
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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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杭
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0%股权,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杭州市
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股权。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境内法人股东西子电梯和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法人股东金润香港系依据香港法设立的
有限公司,六名自然人均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该等发起人具
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担任发行人的发起人并进行出资的资格。
(二)发行人的发起人人数、住所、出资比例的合法性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系由西子电梯、工业资产经营公司、金润香港
以及六名自然人股东共同发起,以杭锅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人的发起人人数、住所、出资比例均符合当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三)发起人投入的资产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系由杭锅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杭锅有限全体出资人均
按其于变更基准日在杭锅有限的出资比例确定其在杭锅有限净资产中的份额,并
以所确定的份额认购发行人股份,发起人已投入发行人的资产的产权关系清晰,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发起人
将上述资产投入发行人不存在法律障碍。
(四)发行人现有主要股东情况
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发行人股东名册,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持股比例 限售股份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股)
号 (%) (股)
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 境内非国
司 有法人
金润(香港)有限公
司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
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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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发高
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富国天惠精
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境内自然
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发鑫享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境内自然
人
合计 618,341,228 83.66 5,391,451
在上述主要股东中,王水福系西子电梯、金润香港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西子电梯持有发行人 39.01%股份,系发行人的控股
股东。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王水福直接持有发行人 0.97%股份,其控股的西子
电梯持有发行人 39.01%股份,其控制的金润香港持有发行人 21.89%股份,王水
福合计控制发行人 61.87%股份。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一)发行人系由杭锅有限于 2007 年 9 月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杭锅有限系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杭州锅炉厂于 2001 年 3 月改制设立的有限责任公
司,杭锅有限由职工持股会、杭州机械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杨建生等 28
名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可追溯至杭州锅
炉厂。本所律师在《律师工作报告》“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中详细披露
了杭州锅炉厂、杭锅有限的设立及历次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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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律师认为,杭锅有限的设立以及设立后的历次股权变更已经履行了必要
的法律程序并办理了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二)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以及此后的历次股本
变动均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并办理了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符合当时有效
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本所律师在《律
师工作报告》“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
份有限公司以及之后的股份变动情况)
(三)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证券持有人名册,截至 2021 年 3 月
股份类别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 7,783,741.00 1.05
无限售流通股 731,417,309.00 98.95
总 计 739,201,050 100.00
(四)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西子电梯、实际控制人王水
福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润香港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设立及历次股本演变履行了必要的法律
程序,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涉及的股本变动及上市后的历次股本变动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发行人的股
本演变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八、发行人的业务
(一)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
制造、销售:A 级锅炉,锅炉部件,金属结构件,三类压力容器,ARI 级压力容
器,核电站辅机,环保成套设备;加工:铸造,锻造,金属切削;服务:环保能
源工程设计,锅炉制造技术咨询、开发、成果转让;锅炉安装、维修、改造(以
上经营范围均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机电设备安装。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
商品分销业务);承包境外与出口自产设备相关的安装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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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
员。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发行人的重
大业务合同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主要从事余热锅炉、清洁环保能源发电装
备等产品的咨询、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工程总承包业务,为客户提供节能
环保设备和能源利用整体解决方案,与其《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相符,发
行人的业务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
根据发行人主要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
行人主要子公司经营范围和实际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号
生产、制造、安装:A 级锅炉、锅炉辅机设
备、金属结构件、压力容器(上述经营范围
中涉及许可审批项目的,在批准的有效期内 从事工业锅炉、
方可经营)。 批发: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 压力容器等产品
杭州杭锅工业锅 器材,金属材料(钢材、贵金属除外);服 的咨询、研发、
炉有限公司 务:A 级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锅炉制造 生产、销售、安
技术咨询、开发、成果转让;货物进出口(法 装及工程总承包
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 业务
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
经营)。
从事余热锅炉、
清洁环保能源发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气控制成套设备,
浙江西子联合工 电装备等产品的
程有限公司 咨询、研发、销
元器件,普通机械,计算机软、硬件
售、安装及工程
总承包业务
服务:垃圾处理、烟气处理、污水处理、灰
渣处理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从事垃圾焚烧、
环保设备、普通机械的安装;批发:发电设
杭州新世纪能源 固废等产品的咨
备,环保设备及耗材(钢材、贵金属除外),
普通机械,电气机械及器材;货物进出口、
限公司 安装及工程总承
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
包业务
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
方可经营)。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已经当地工商主管
部门的核准登记,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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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从事的业务没有超出其《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且已经取得开展其经
营业务所必需的许可、授权、批准和登记,有权在其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相
关业务和经营活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和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我国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所律师在《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八、发行人的业务”中详细披露了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持有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资质证书。
(二)境外经营情况
发行人拥有三家境外子公司,分别为杭锅国际实业有限公司、杭锅集团(香
港)有限公司、永联国际有限公司,上述子公司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该等境外
公司的具体情况见本法律意见书正文“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一)发行人的对
外投资”。
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其主营业务范围内开展进出口贸易外,发行人及其子
公司不存在境外经营的情况。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四)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主营业务
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35%、98.78%、99.10%,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
自于余热锅炉、清洁环保能源装备以及围绕核心设备产品有关的能源利用整体解
决方案。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目前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的关联方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
《公司章程》、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证券
持有人名册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与发行人存在控制关系
的关联方如下:
姓名 与发行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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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与发行人的关系
西子电梯 系发行人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发行人 39.01%股份。
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发行人 0.97%股份,其控股的西子电梯持有
王水福 发行人 39.01%股份,其控制的金润香港持有发行人 21.89%股份,合计控制
发行人 61.87%股份。
根据控股股东西子电梯的工商登记资料、《公司章程》及西子电梯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等资料,西子电梯的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情况如下:
序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住所
号
他组织
关联方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
施工;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
清洗、消毒服务;通用设备修理;家
政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商业
综合体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 西子电梯持股
浙江西子物业服 日用百货销售;酒店管理;房地产经 100%;王水福担
务有限公司 纪;房地产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任执行董事兼总
住房租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 经理
许可的商品);体育健康服务;软件
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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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自有房屋出
租,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企
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工程项目管
理,会展服务,国内广告设计、制作、
西子电梯持股
代理、发布(除网络),酒店管理,
浙江西子商业经 100%;王水福担
营管理有限公司 任执行董事兼总
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皮
经理
革制品,工艺美术品,金银饰品,通
讯设备,五金家电,家具,建筑装饰
材料(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非金融性投资及投资资产管理、投资
宁波西子海港资 西子电梯持股
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
实物租赁。
电梯、扶梯、自动人行道、钢构网架、
起重机械、集装箱及前述产品的配
件、研发、设计、销售、制造、安装、
改造、维修服务(法律法规禁止的不
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的不得 西子电梯持股
浙江西子重工机 15,000 万
经营)(上述各项涉及资质的均凭有 100%;王水福担
械有限公司 元
效资质证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 任执行董事
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
材料、仪表仪器、机械设备、零配件
及有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制或
禁止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
服务: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的安
装、改造(限上门改造)、维修(凭
有效许可证经营),起重机械、施工
机械的技术开发;制造、加工:起重
浙江西子重工机
杭州起重机械有 机械(限分支机构经营);零售:起
限公司 重机械,施工机械;货物进出口(法
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
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
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
合法项目。
电梯、别墅梯、扶梯、自动人行道的
浙江西子重工机
浙江西子别墅电 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服务(依法
梯制造有限公司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西子重工机
械有限公司持股
杭州杭锅钢构有 服务:钢结构工程;批发、零售:金
限公司 属制品,钢材。
工钢构有限公司
持股 1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服务:节能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成
果转让,机电设备的租赁,投资咨询
浙江西子节能服 (除证券、期货);实业投资;承包: 西子电梯持股
务有限公司 环保节能工程;批发、零售:节能设 100%
备,水处理设备;其他无需报经审批
的一切合法项目。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管
理,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
工程的设计,钢结构产品的技术开
发、设计、试验检测,建筑钢结构的
制造、加工及钢结构工程施工,建筑 西子电梯持股
浙江西子重工钢 10,000 万 工程咨询,自有物业租赁;批发、零 100%,王水福担
构有限公司 元 售:钢结构零部件、材料,电扶梯及 任执行董事兼总
配件,起重机械,集装箱及配件;货 经理
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
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电梯配件、自动扶梯配件、自动人行
道配件的研发、设计、制造、批发;
西子电梯持股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研发、
设计、制造、批发、安装、改造、维
工钢构有限公司
修服务;重型钢结构及其配件、钢结
浙江西子电梯部 持股 40%;浙江
件有限公司 西子重工机械有
安装、维修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
限公司持股 10%;
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
王水福担任执行
材料、机械设备和零配件的进口业务
董事
(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涉及前置
审批的除外)
西子电梯持股
西子重工钢构有
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
限公司持股
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
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
联合控股有限公
售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
司持股
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
杭州西子典当有 30,000 万 36.50794%;杭州
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
限责任公司 元 西子企业管理有
他典当业务。(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
限公司持股
可经营) 钟表、家用电器、电子产
品、箱包、皮具、珠宝玉器、工艺礼
西子重工机械有
品的寄卖;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
限公司持股
合法项目。
福担任董事;王
克飞担任董事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 西子电梯持股
浙江方向投资有 24,347.83
业管理、财务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 100%;王水福担
限公司 万元
划,经营进出口业务。 任执行董事
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通用
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
西子电梯持股
械电气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
杭州西子富沃德 9,752.86 100%;王水福担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电器有限公司 万元 任执行董事兼经
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理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西子电梯持股
实业投资,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
西子联合控股有 58,000 万 任执行董事兼经
围;其他无须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
限公司 元 理;王克飞担任
目。
董事;陈桂花担
任董事
西子联合控股有
浙江西子航空工 10,000 万 限公司持股
企业管理,航空相关设备研发、制造
业集团有限公司 元 100%;王水福担
任执行董事
浙江西子航空工
飞机零部件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研
浙江西子飞机部 业集团有限公司
件有限公司 持股 100%;王水
发、技术咨询及服务、销售
福担任董事长
航空科技开发;航空技术服务;飞机
零部件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 浙江西子航空工
沈阳西子航空产 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 业集团有限公司
业有限公司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持股 100%,王水
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福担任执行董事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民用飞机金属、复合材料零件设计和
制造;飞机结构部件装配;航空技术 浙江西子航空工
浙江西子势必锐 服务、售后支持以及飞机零备件及维 业集团有限公司
航空工业有限公 护、维修和大修服务(涉及国家规定 持股 60%;王水
元
司 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福担任董事;王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克飞担任董事长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机电、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及
相应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培训服 西子联合控股有
浙江西子工业质 务,投资管理及企业管理咨询,物联 限公司持股
量技术研究院有 1,000 万元 网技术、智能化电子、电器产品的设 100%;王水福担
限公司 计、开发、安装、维护,建筑智能化 任执行董事兼总
工程的设计、安装,机电设备、建筑 经理
智能化设备的销售。
服务:餐饮企业管理;餐饮服务(凭
有效许可证经营);食品经营(凭有
西子联合控股有
效许可证经营);含下属分支机构的
杭州素春斋餐饮 限公司持股 80%;
管理有限公司 王水福担任执行
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董事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西子联合控股有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 限公司持股 68%;
浙江方向融资租 18,000 万
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 王水福担任董事
赁有限公司 元
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长;王克飞担任
副董事长
许可项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
危险货物);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
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预包
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 西子电梯集团有
浙江三农物流有 13,500 万 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集贸市 限公司持股 90%;
限公司 元 场管理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 西子联合控股有
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 限公司持股 10%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农副产品销售;物业管理;社会经济
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
农副产品(除食品);零售:卷烟、
浙江三农物流有
雪茄烟; 服务:农副产品信息咨询
限公司持股 80%;
杭州市优质农产 (除商品中介),仓储(除化学危险
西子联合控股有
品展示展销中心 600 万元 品),会展服务;收购本公司销售所
限公司持股 20%;
有限公司 需的农副产品(限直接向第一产业的
王水福担任执行
原始生产者收购)。
(依法须经批准的
董事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肉鸡养殖。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
审批项目的,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
经营。 茶叶、农作物、果树、蔬菜
浙江三农物流有
种植;淡水产养殖、销售;销售:初
杭州西子农业开 限公司持股 65%;
发有限公司 王水福担任董事
议服务,农业开发,农业休闲观光,
长
成年人非证书农业科普培训;收购本
企业销售所需的农产品(限向第一产
业的原始生产者收购)。
浙江三农物流有
杭州临安清凉峰
在清凉峰镇筹建清凉峰龙塘山旅游 限公司持股
旅游开发有限公 2,000 万元
景点的开发、经营项目。 97.5%;王水福担
司
任董事
非金融性投资及其投资资产管理、投
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
西子电梯集团有
询、实物租赁;塑料原料及制品、橡
宁波西子资产管 50,000 万 限公司持股 68%;
胶原料及制品、有色金属、金属材料
理有限公司 元 西子联合控股有
及制品、机械设备及配件、建筑材料、
限公司持股 32%;
装潢材料、五金制品、电子产品的批
发、零售。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实
业投资及资产管理(国家法律法规禁 宁波西子资产管
杭州西子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100%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服务:普通机械、电子产品及通信设
备、电器机械及器材的租赁;批发零
宁波西子资产管
售: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金属
理有限公司持股
材料,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仪器
杭州新世纪设备 90%;西子联合控
租赁有限公司 股有限公司持股
治设备,医疗器械(限一类),普通
机械,通用器材,测绘设备,电器产
执行董事
品。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
目。
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证券持有人名册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名称或姓名 与发行人的关系
金润(香港)有限
系发行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发行人 21.89%股份。
公司
杭州市实业投资
系发行人发起人,直接持有发行人 13.59%股份。
集团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名称或姓名 与发行人的关系
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水福之配偶,通过西子电梯间接持有发行人
陈桂花
根据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
《公司章程》、公开披露信息及发行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聘任合同等资料,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情况如下:
序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住所
号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员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分别为王水福、陈桂花、林建根、何伟校、陆敏、许建明、罗世全、刘国
健、郑津洋、朱克实、陆志萍、阎昊、郦强、侯晓东、赵剑云、鲁尚毅、万勇先、
蒋志康、沈佳、徐书笋、张乐军、王叶江、濮卫锋,该等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员即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
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为发行人的关联自然人。
已披露关联方外,上述关联自然人(独立董事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除外)直
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其担任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下:
序
关联方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号
飞机金属及复合材料零件制造,飞
浙江华瑞航空制 33,400 万美 机结构部件组装,飞机技术服务、 王水福担任
造有限公司 元 售后服务,飞机零配件维修服务 董事
(凭许可证经营)。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新能源技术、电力技术;服务:投
资管理、资产管理(除证券、期货,
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
客理财等金融服务),太阳能电站
投资、建设、管理,供应电力(太
浙江中光新能源 112,451.35 王水福担任
科技有限公司 万元 董事
蒸汽;电力设备的成套、配套、监
造、检修和销售;承接电力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货物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
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
经营)。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王水福担任
董事,陈桂花
持股 48.95%
并担任董事;
陈夏鑫担任
董事长;上海
电梯、自动扶梯及相关零配件的销
新西奥电梯集团 西子投资控
有限公司 股集团有限
理,资产管理。
公司持股
汇享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持股 12%
研究、设计、生产:电梯,自动扶
梯、自动人行道和相关设备及其零
配件(上述经营范围在涉及前置审
批项目的,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
经营);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奥的斯机电电梯 11,400 万美 提供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王水福担任
有限公司 元 和相关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 董事长
改造以及技术咨询服务;上述产品
同类商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
理(拍卖除外)以及相关技术服务。
上述涉及配额、许可证及专项规定
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高新技术成果孵化、科学技术的研
发、成果的转让,科技推广和应用
浙江大学创新技
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实业投资(国 王水福担任
家规定禁止、限制外商投资项目除 董事
司
外),资产管理,培训服务,物业
管理。
陈夏鑫担任
研发、设计、生产、加工:地铁及
董事长并持
车站自动门系统,工业物流机械部
股 23.8961%;
件, 洗车机杂物梯,起重机械,
王水福担任
清洁机,楼梯升降椅,网架及金属
董事;西子电
结构件,喷漆,电梯配件;服务:
杭州西子孚信科 6,418.4234 梯集团有限
技有限公司 万元 公司持股
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安装:
起重机械、电梯及升降平台;经营
海西子联合
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商品分销业
投资有限公
务)。
(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
司持股
管理措施的除外)
杭州卢福细胞工 动、植物细胞培养与移植细胞工程 王水福担任
程有限公司 技术的研究开发 董事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工程设计、咨询、火电设备性能检
测、调试、设备监造、技术服务、
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建筑工程、
电力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环
保工程施工、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及
发行人持股
高新技术产品研发、设计、研制、
哈尔滨电站设备 10%,发行人
组装、销售;环保专用设备制造;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
有限公司 志康担任董
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软件开
事
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
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进出口
业务;出版物批发、零售;设计、
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广告业务。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成果转让:环保微生物技术、给排
水处理技术、有机垃圾处理系统、
水处理自控系统;服务:环境工程 发行人持股
设计;承接:环境工程(凭许可证 12.09703%;
浙江汉蓝环境科 3,495.9 万
技有限公司 元
及药剂(涉及许可证的除外)、化 会秘书濮卫
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 锋担任董事
学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
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
术进出口除外)。
服务:计算机软硬件、信息技术、
网络技术、电控技术、通信设备、
安防设备、智能设备、电子产品的
浙江花社投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资有限公司
成果转让,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
持股 70%;杭
销策划,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
州舵手投资
蒲惠智造科技有 统网络工程;批发、零售:计算机
限公司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电
限合伙)持股
子设备,智能设备;货物及技术进
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
担任执行董
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
事兼总经理
规规定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
证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
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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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
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
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 蒲惠智造科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技有限公司
湖北蒲惠智造科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持股 100%;
技有限公司 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王克飞担任
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数 执行董事兼
据处理服务;安防设备、通讯设备、 总经理
电子产品、智能基础智造装备、计
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
软件工程的技术研究和开发;软件
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
计算机系统开发服务;信息技术咨
蒲惠智造科
询服务;软件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郑州蒲惠智造科 持股 100%;
技有限公司 王克飞担任
销策划;数据处理服务;智能化工
执行董事兼
程施工;通讯工程施工;销售:安
总经理
防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智
能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服务。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发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
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
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网
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系
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蒲惠智造科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 技有限公司
丽水蒲惠智造科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持股 100%;
技有限公司 务);市场营销策划;数据处理服 王克飞担任
务;安防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 执行董事兼
电子产品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 总经理
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
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售;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发展;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
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蒲惠智造科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技有限公司
湖州云中言科技 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 持股 100%;
有限公司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 王克飞担任
销策划;数据处理服务;安防设备 执行董事兼
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 总经理
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发展;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
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蒲惠智造科
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
技有限公司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
平湖蒲惠智造科 持股 100%;
技有限公司 王克飞担任
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
执行董事兼
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计算
总经理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
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
展;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 蒲惠智造科
发;安防设备销售;软件开发;电 技有限公司
温州蒲惠智造科 子产品销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 持股 100%;
技有限公司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王克飞担任
数据处理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网 执行董事兼
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安 总经理
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发展;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
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蒲惠智造科
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
技有限公司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
诸暨驻云智造科 持股 100%;
技有限公司 王克飞担任
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
执行董事兼
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计算
总经理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
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发展;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
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蒲惠智造科
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技有限公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
嘉兴蒲惠智造科 持股 100%;
技有限公司 王克飞担任
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智
执行董事兼
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计算机软硬
经理
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
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
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
蒲惠智造科
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
技有限公司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
永嘉蒲惠智造科 持股 100%;
技有限公司 王克飞担任
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
执行董事兼
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计算
经理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从事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技术、
电控技术、通信设备、安防设备、
蒲惠智造科
智能设备、电子产品领域内的技术
技有限公司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
台州蒲惠智造科 持股 100%;
技有限公司 王克飞担任
销策划服务;网络工程监管服务;
执行董事兼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
总经理
备、电子设备、智能设备销售;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电子产品(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
施),五金产品、通用机械设备研
发、销售;信息技术研发、咨询、
服务、成果转让(不含电信业务和
蒲惠智造科
电信增值业务服务);企业管理咨
技有限公司
金华蒲惠智造科 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咨询,未
技有限公司 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
执行董事兼
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
总经理
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
业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凭
有效资质证书经营);货物及技术
进出口业务
计算机软件硬件、信息技术、网络
技术、电控技术、通信设备、安防
设备、智能设备、电子产品的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 蒲惠智造科
转让;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 技有限公司
嵊州蒲惠智造科 划;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网 持股 90%;王
技有限公司 络工程开发;批发、零售:计算机 克飞担任执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电 行董事兼总
子设备、智能设备;货物及技术进 经理
出口;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嵊州
市黄泽镇工业功能区恒丰路 1 号
服务:计算机软硬件、信息技术、
网络技术、电控技术、通信设备、
安防设备、智能设备、电子产品的 蒲惠智造科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有限公司
绍兴蒲惠智造科 成果转让,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 持股 90%;王
技有限公司 销策划,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 克飞担任执
统网络工程设计、施工;批发、零 行董事兼经
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 理
信设备,电子设备,智能设备;货
物及技术进出口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发展;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
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
蒲惠智造科
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
技有限公司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
衢州惠鲲科技有 持股 67%;王
限公司 克飞担任执
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
行董事兼经
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计算
理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
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服 王克飞持有
杭州舵手投资合
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 99%出资额并
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 担任执行事
伙)
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务合伙人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
杭州清数科技合 王克飞持有
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
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伙) 资额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
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
王克飞持股
实业投资,服务:投资管理,企业管理
浙江花社投资有 99%并担任执
限公司 行董事兼总
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
经理
生产机床及普通机械、机床部件及
机械配件;自产产品的出口及自用
杭州大天数控机 产品的进口业务(法律禁止的除 王克飞担任
床有限公司 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 副董事长
方可经营);其他无须报经审批的
一切合法项目
从事信息科技与电子科技专业领域
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
上海繁易信息科 询、技术服务,电子产品及其软件 王克飞担任
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研发与销售,计算机产品及其辅 董事
助设备的软硬件的研发与销售,从
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土石方
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建筑材 新西奥电梯
杭州西子电梯工
程有限公司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司持股 100%
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
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各
类工程建设活动
一般项目:研发、生产、批发零售: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相
关零部件(具体经营范围以有效许
可证为准);服务:电梯、自动扶
梯、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维
新西奥电梯
西子电梯科技有 修、保养、检测;货物进出口;园
限公司 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
司持股 100%
工、室内外装饰装修,钢结构制造
与安装,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各类
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工程设计,施
工专业作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
服务:电梯、自动扶梯、网架、升
新西奥电梯
杭州西奥电梯安 降设备的安装、维修、改造(凭有
装服务有限公司 效许可证件经营)。其他无需报经
司持股 100%
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零
新西奥电梯
速捷电梯有限公 部件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安
司 装、维修及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和
司持股 100%
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货物进
出口;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速捷电梯有
浙江速捷电梯有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限公司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特
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电梯、自动扶梯的设计、制造、安
装、改造、维修(取得特种设备安
全监察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钢
结构材料及部件、LED 照明设备、
景观设备、显示屏及控制系统、起
新西奥电梯
天津西子联合有 重设备、轨道交通自动门及售检票
限公司 系统、环保节能设备、电子元器件、
司持股 100%
起重机械、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
生产、销售及安装;相关产品的技
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售
后服务;国际贸易、自营和代理货
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生产、销售:机电配件、电器配件、
电梯部件(在许可项目批准的有效
期内方可经营)。 货物进出口(法
新西奥电梯
浙江西子富沃德 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
电机有限公司 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
司持股 100%
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铸造加
工、销售:机械部件(限分支机构
经营)。
生产、加工、维修电梯配件、机械
设备部件、起重机械、网架及金属
结构件、地铁及车站自动门系统及 新西奥电梯
售检票系统,隧道掘进机、地下暗 集团有限公
成都西子孚信科
技有限公司
件;照明及灯饰工程;电子显示屏 陈夏鑫担任
及控制系统、起重机械及升降平台 董事长
安装;园林绿化维护;仓储(不含
危险品);物业管理服务。
成都西子孚
杭州西子富沃德 生产、销售:机电配件、电器配件、
信科技有限
公司持股
司 销售:机械部件。
生产、安装、改造、维修、研发、
设计、维护保养:电梯、自动扶梯、
自动人行道及相关零配件;货物进
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
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 陈夏鑫担任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销售本公 董事长;新西
杭州西奥电梯有
限公司
备的研发和技术服务;成年人非证 有限公司持
书职业技能培训;会务服务;房屋 股 85%
租赁;机电安装工程施工;钢结构
制造及安装;建筑机电工程施工;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
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电梯改造;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机械
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电梯安装工程
杭州西奥电
广州西奥电梯安 服务;电梯维修;机电设备安装服务;
装工程有限公司 机械配件批发;通用机械设备销售;
持股 100%
电梯销售;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
销售;自动人行道销售;
生产加工:电梯、自动扶梯、自动
人行道及相关零配件(凭有效许可
证件经营); 服务:电梯、自动扶
梯、自动人行道及相关零配件的研 杭州西奥电
杭州斯沃德电梯
有限公司
自动人行道安装、维修、改造(凭 持股 100%
有效许可证经营);批发零售:电
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相关
零配件;货物进出口
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
典当业务;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 杭州西奥电
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 梯有限公司
浙江新西奥典当 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 持股 70%;新
有限公司 他典当业务;钟表、家用电器、电 西奥电梯集
子产品、箱包、皮具、珠宝玉器、 团有限公司
工艺美术品的寄卖;其他无需报经 持股 30%
审批的一切合法经营。
批发、零售:电梯,五金,机械设
备,建筑材料;服务:电梯机械设
杭州西奥电梯现 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钢结构 杭州西奥电
司 维修、保养、上门改造(凭有效资 持股 60%
质证书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
的一切合法项目。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
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特
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
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
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玻璃制造;隔热和隔音材
料制造;门窗制造加工;金属结构
杭州西奥电
杭州西奥现代化 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林绿
梯现代化更
新有限公司
司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持股 100%
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
检验检测服务;电线、电缆制造;
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设计;房
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
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
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物拆除作业
(爆破作业除外)
服务:电梯节能产品的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梯上门安 杭州西奥电
杭州昂璨机电设 装、维修、保养、改造(凭有效资 梯现代化更
备有限公司 质证书经营);批发零售:电梯及 新有限公司
配件,五金交电,空调,安防设备, 持股 100%
机电产品,机械设备(除专控)。
电梯安装、维修、保养、改造;批
发兼零售:电梯及配件、机械设备、 杭州西奥电
郑州西奥电梯现
建筑材料、五金;电梯设备技术开 梯现代化更
发、技术咨询;钢结构工程;土石 新有限公司
司
方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劳务 持股 51%
分包;建筑幕墙工程施工。
机电产品与配件、地铁屏蔽门、LED
灯具、电子产品、音视频设备的研
究、开发、生产(涉及前置审批项 新西奥电梯
目的在有效期内方可经营),销售 集团有限公
杭州优迈科技有
限公司
与服务(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除外, 陈夏鑫担任
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涉及国 董事长
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
除外)。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
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
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
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 杭州优迈科
浙江优迈智慧科
技有限公司
道交通设备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 持股 100%
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普通机
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特种设备制造;检验检测服务
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通
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
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电力电子
元器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普通
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
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杭州优迈科
浙江优迈重工机
械有限公司
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持股 100%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货物进出
口;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
可证经营:食品(除盐)、音像制
品、电子出版物、药品、烟、书刊
的销售,住宿,非医疗性美容、美
发,打字,复印,餐饮服务。*** 百
货、五金交电、针纺织品、化工产
品(除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
品)、工艺美术品、日用杂品、装
西子国际控
饰材料、家具、一般劳保用品、汽
股有限公司
车配件、金银饰品、无绳电话机的
持股 32%;西
销售,自有房屋租赁,制作国内各
子联合控股
百大集团股份有 37,624.0316 类广告,摄影,照像冲洗,仓储(除
限公司 万元 化学危险品),市场经营管理;经
股 7.71%;陈
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
夏鑫担任董
制、禁止的除外);以下经营范围
事长并直接
限分支机构经营:家用电器、通讯
持股 4.50%
器材、办公自动化设备、电讯设备、
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
备、装饰材料、家具、汽车配件、
话筒、医疗器械(限国产一类)的
销售,棋牌,健身房,家用电器的
安装、维修,儿童游艺服务,技术
开发、咨询、服务、成果转让,物
业管理;酒店管理服务。
百大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浙江百大置业有
限公司
陈夏鑫担任
执行董事
服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家政
百大物服(杭州) 百大集团股
服务,打字复印,计算机软硬件的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任公司 持股 100%
成果转让。
百大集团股
浙江百大酒店管
理有限公司
持股 100%
百大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持股
浙江百大资产管 投资管理,投资顾问,投资咨询, 68.96552%;
理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咨询,资产管理。 浙江百大置
业有限公司
持股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百大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持股
杭州鸿同企业管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
浙江百大资
限合伙) 类信息咨询服务)
产管理有限
公司持股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图文设计制
作;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
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 百大集团股
杭州佰粹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
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 持股 60%
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
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
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
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
西子国际控股有 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 陈夏鑫持股
限公司 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 99.9%
理财等金融服务)。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
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
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
位);酒店管理;日用百货销售;
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
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皮
革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
西子国际控
浙江西子国际商 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
业有限公司 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
持股 100%
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
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金银
制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五金产
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日用品销
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服装服饰
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
鞋帽零售;制鞋原辅材料销售;服
装辅料销售;平面设计;服装制造;
家具制造;皮革制品制造;娱乐性
展览;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陈夏鑫持股
上海西子投资控 99.9%并担任
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
经理
非金融性投资及其投资资产管理、
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
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
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 上海西子投
浙江新西奥资产 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实 资控股集团
管理有限公司 物租赁;塑料原料及制品、橡胶原 有限公司持
料及制品、有色金属、金属材料及 股 100%
制品、机械设备及配件、建筑材料、
装潢材料、五金制品、电子产品的
批发、零售。
上海西子联
合投资有限
公司持股
海西子投资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安全咨 控股集团有
杭州西鸿企业管
万元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33.3322%;浙
(有限合伙)
动)。 江新西奥资
产管理有限
公司持股
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
杭州西鸿企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
业管理咨询
杭州蔷鸿企业管 询;安全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理有限公司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限合伙)持股
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杭州蔷鸿企
嘉善启帆房地产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业管理有限
开发有限公司 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业 公司持股
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100%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浙江新西奥
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持股
担任执行事
务合伙人;浙
江西子富沃
德电机有限
公司持股
杭州西速企业管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 26.65778%;
元
企业(有限合伙)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技有限公司
持股
西子电梯科
技有限公司
持股
捷电梯有限
公司持股
杭州西速企
杭州西速迈年企 业管理咨询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物业服
务评估;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公司 业(有限合
伙)持股 70%
浙江新西奥
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持股
执行事务合
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 伙人;上海西
杭州杭番西穗企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子联合投资
企业(有限合伙)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股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7.59824%;
杭州临安西
子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
持股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物业管理(除 杭州杭番西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穗企业管理
杭州瑾海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
目: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 业(有限合
活动 伙)持股 7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西子投
资控股集团
上海西子电梯有 电梯、自动扶梯及相关零配件的销 有限公司持
限公司 售。 股 100%;陈
夏鑫担任执
行董事
上海西子投
杭州临宜房地产 在浙江省临安市锦城街道民主村南 资控股集团
开发有限公司 坞塘从事普通房地产开发、经营。 有限公司持
股 95.20004%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
(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杭州临宜房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上海琨宜实业有 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限公司持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建
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软件
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非
居住房地产租赁。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
(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杭州临宜房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上海翀宜实业有 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限公司持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自
有房屋租赁;建筑材料销售;机械
设备销售;软件开发;组织文化艺
术交流活动。
陈夏鑫担任
董事长;上海
西子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
杭州临安西子房 房地产开发、经营(在许可项目批
公司持股
司 分支机构经营范围。
新华园房产
集团有限公
司持股
杭州临安西
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
杭州临安西园酒 子房地产开
店管理有限公司 发有限公司
用百货;餐饮服务、食品经营。
持股 10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陈夏鑫担任
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
宁波西子太平洋 董事长;上海
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司 股集团有限
动)。
公司持股 70%
陈夏鑫担任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实业投资;酒
董事长;上海
宁波西子太平洋 店管理服务;物业服务;超市与商
置业有限公司 场营销策划;百货批发、零售;房
股集团有限
屋租赁。
公司持股 70%
宁波西子太
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经营,
平洋置业有
烟草制品零售,棋牌服务,会务服
宁海西子国际大 限公司持股
酒店有限公司 100%;陈夏鑫
含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担任执行董
工艺美术品、日用百货批发、零售。
事
商业广场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管
理咨询;园林绿化管理咨询;房地
产信息咨询;房屋中介;房屋租赁, 陈夏鑫担任
停车库租赁;日用百货、服装、服 执行董事;宁
宁波西子太平洋
饰、工艺品、皮具、五金交电、通 波西子太平
讯器材、建筑材料(不含仓储)的 洋置业有限
司
批发、零售;市场营销策划;会议 公司持股
及展览服务;家政服务;广告服务; 100%
图文设计、制作。(以上项目涉及
资质证凭证经营)。
百货、五金、针纺织品、工艺美术
陈夏鑫担任
品、室内装饰材料、家具、一般劳
执行董事;宁
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无线话筒、
宁波西子太平洋 波西子太平
百货有限公司 洋商业管理
银饰品零售;室内外广告制作;摄
有限公司持
影、摄像服务;家用电器安装、维
股 100%
修服务。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 陈夏鑫持股
杭州西奥投资控 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 99.9%并担任
股集团有限公司 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 执行董事兼
融服务)。 总经理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
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房地产
销售代理、房屋租赁;电商平台开
发和经营管理、展览展示服务、货 杭州西奥投
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物流服务、 资控股集团
九江市跨贸小镇
建设有限公司
管理服务、数据库管理服务、物流 股 40%,系第
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 一大股东
不含限制项目)、报关报检代理、
设计、制作、代理、分布、国内各
类广告
陈夏鑫担任
董事长;上海
西子联合投
房地产开发 房屋建筑,房地产中
资有限公司
新华园房产集团 介,商品房代购代销,房屋置换、
有限公司 买卖、租赁,经济信息咨询(除证
州西奥投资
券、期货外)。
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持股
自有房屋出租;建筑材料,装潢材
料,金属材料及制品,仪器仪表,
杭州经济技术开 塑料原料及制品,机械设备及配 新华园房产
限公司 材(除国家专控),电子、电器产 司持股 100%
品及配件,日用品,家具,卫生洁
具,文具。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
陈夏鑫担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执行董事兼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杭州余杭西子置 总经理;新华
业有限公司 园房产集团
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物业管
有限公司持
理;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
股 100%
事投资活动
新华园房产
集团有限公
杭州御园置业有 服务:
普通住宅的开发建设。服务:
限公司 物业管理。
陈夏鑫担任
董事长
陈夏鑫担任
董事;新华园
杭州绿城墅园置
业有限公司
限公司持股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 陈夏鑫担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董事;新华园
杭州溪创置业有
限公司
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 限公司持股
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60%
陈夏鑫担任
董事长兼总
浙江西子绿城房
服务:普通住宅的开发建设(除国 经理;新华园
家限制或禁止类项目) 物业管理。 房产集团有
司
限公司持股
新华园房产
杭州大奇山郡实 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剪湖旅游
业有限公司 景点开发;销售:体育用品。
司持股 50%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新华园房产
浙江 青航企业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司持股 100%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大奇山
桐庐大奇山郡旅 郡实业有限
游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持股
桐庐大奇山
杭州江悦郡置业 郡旅游开发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持
股 100%
杭州大奇山
桐庐大奇山郡运 马球、马术,垂钓,攀岩,野外拓 郡实业有限
动休闲有限公司 展训练;销售:体育用品。 公司持股
服务:住宿、餐饮服务(含油烟类 杭州大奇山
桐庐大奇山郡酒 经营项目)、足浴、游泳池、棋牌、 郡实业有限
店有限公司 健身、停车、会务会展、酒店管理; 公司持股
销售:食品;零售:卷烟、雪茄烟。 100%
杭州大奇山
桐庐大奇山郡置 郡实业有限
业有限公司 公司持股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服务:教育咨询(除出国留学咨询 杭州大奇山
杭州大奇山教育
及中介服务);成人非学历文化教 郡实业有限
育培训;物业管理(凭资质经营); 公司持股
司
受托体育场地的经营及管理。 100%
陈夏鑫担任
董事长兼总
房地产开发、经营(国家规定禁止、
浙江绿西房地产 经理;新华园
集团有限公司 房产集团有
资,经济信息咨询。
限公司持股
浙江绿西房
浙江绿城新兴置 地产集团有
业有限公司 限公司持股
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服务:
新华园房产
房屋租赁,酒店管理,物业管理,餐饮
集团有限公
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经济信息
杭州笕桥商会实 司持股
业有限公司 42.569%;王
效许可证经营),会务会展;零售:
水福担任董
日用百货,办公用品;食品经营(凭
事
有效许可证经营)。
陈夏鑫担任
上海西子联合投 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 董事长兼总
资有限公司 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的销售。 经理并持股
体育项目投资、开发经营;房地产
开发经营;酒店管理;体育竞技培
训;赛事活动组织策划;体育产品
销售;承办展览展示;组织体育文
莱茵达(桐庐) 上海西子联
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服务;物业
管理;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管理;
司 公司持股 51%
公关活动组织策划,健身服务及咨
询,自有设备租赁;体育器材的研
发。(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
范围为准。)
陈夏鑫担任
实业投资,商务咨询,电梯、自动
董事长;上海
上海西子联合实 扶梯、超重机械、建筑机械设备、
业有限公司 建筑材料的销售,房地产开发经
资有限公司
营,会务服务,自有房屋租赁。
持股 9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陈夏鑫担任
执行董事;上
上海莘伦投资有 实业投资,商务咨询,房地产开发
限公司 经营,会务服务。
实业有限公
司持股 100%
服务:物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除
商品中介),家政服务,园林绿化
工程,建筑物、水电设施、暖通设
上海西子联
浙江绿西物业管 备的维护、上门维修,自有房屋租
理有限公司 赁,房产中介;批发、零售:百货,
公司持股 85%
家用电器,水电材料,五金材料,
装饰材料;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
切合法项目。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社会经济咨
询服务;家政服务;园林绿化工程
施工;建筑物清洁服务;住宅水电
浙江绿西物
安装维护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
桐庐绿西物业服 业管理有限
务有限公司 公司持股
维修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房地产经纪;日用品销售;
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
筑装饰材料销售
物业服务、家庭服务,经济信息咨
浙江绿西物
询,园林绿化工程,水电安装,暖
上海绿西物业管 业管理有限
理有限公司 公司持股
器、建材、五金交电、装饰材料的
销售。
物业管理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家政服务,园林绿化服务,建筑物、 浙江绿西物
宁波绿新物业管
理有限公司
家用电器、水电材料、五金产品、 公司持股 70%
装饰材料批发、零售。
上海西子联
合投资有限
安吉铸英企业管 公司持有
实业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咨
询。
限合伙) 持有 32%并担
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
上海西子联
嘉兴桢嵘投资合 一般项目:实业投资、股权投资(除 合投资有限
伙)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2.6310%出
资额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
路、干线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快
速公交的站台安全门运输设备、快
速公交站台安全门、自动门、轨道
交通站台安全门及屏蔽门系统和
杭州西子孚
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
杭州西子轨道交 信科技有限
通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持股
零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软件
产品、控制系统、轨道交通安全门、
屏蔽门系统的研发、销售、安装;
电梯及升降平台、照明电器、自动
售检票系统及设备的研发、生产、
销售、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一般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智能
物料搬运装备、仓储设备的设计、
技术研发、成果转让、制造及销售、
售后安装、保修、保养、改造、修
理服务(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
杭州西子孚
外);智能停车管理系统的技术研
信科技有限
发;停车场管理、设计、施工;货
杭州西子智能停 公司持股
车股份有限公司 78.62526%;
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
陈夏鑫担任
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董事
营)。机械式立体停车智能车库系
统工程总包(含设备基础土建工
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
室内外装修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
程的设计与施工)
一般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智能
物料搬运装备、仓储设备的售后安
装、保修、保养、改造、修理服务
(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停
车场施工,机械式立体停车智能车 杭州西子智
杭州西子智能工 库系统工程总包(含设备基础土建 能停车股份
程有限公司 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 有限公司持
室内外装修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 股 100%
程的设计与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服务:停车服务(上述经营范围在
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服务:
停车场(库)设计、施工,停车设 杭州西子智
杭州西子停车产 备、停车电子设备维修,停车设备 能停车股份
业有限公司 及其相关交通电子信息设备的技 有限公司持
术开发、技术咨询,机械设备租赁; 股 100%
批发、零售:停车设备,停车电子
设备。
杭州西子停
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电子、机
安吉车享享停车 车产业有限
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持股
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
停车服务;停车场(库)设计、施
工;停车设备、停车电子设备的维
修、批发、零售;停车设备及其相
杭州西子停
关交通电子信息设备的技术开发、
宁波市西腾停车 车产业有限
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持股
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
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
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
项目。
停车服务;停车场(库)设计、施
工(凡涉及许可证的凭有效许可证
杭州西子停
杭州尚诚西子停 经营);停车设备、停车电子设备
车产业有限
公司持股
司 信息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机械设备租赁;停车设备、停车电
子设备的批发、零售。
停车场管理;立体智能车库及设备
杭州西子停
的开发、设计、销售和安装维护及
重庆西子停车场 车产业有限
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持股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专业承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
技术推广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
杭州西子停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西子停车管 车产业有限
理有限公司 公司持股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停车收费,机械设备销售,公共安
杭州西子停
上海西子停车管 全防范设备销售,从事计算机信息
理有限公司 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
公司持股 70%
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生产、加工:智能停车收费设备,
门禁一卡通设备,电梯控制设备,
通道检票机、档车器控制设备,车
位引导设备;服务:智能停车管理 杭州西子智
杭州泊锦科技有 系统、门禁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 能停车股份
限公司 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网络技术、 有限公司持
计算机信息技术、计算机软硬件、 股 60%
电子商务技术的技术服务,网页设
计,安防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批发零售:安防产品。
陈夏鑫持股
宁波鑫奥企业管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 99.99%并担
理有限公司 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任执行董事
兼经理
陈夏鑫担任
普通住宅的开发、建设(除国家限 董事;新华园
杭州紫元绿西房
地产有限公司
理。 限公司持股
百大集团股
杭州百大广告公
司
持股 100%
王水福方持
股 55.625%,
陈夏鑫持股
孚信(澳洲)有 44.375%(该
限公司 比例系双方
约定比例,尚
未办理登记
手续)
恒都国际有限公 王水福持股
司 100%
纺织印花材料技术开发、咨询;阳 发行人监事
海宁璟江纺织科 离子染料复配、分装加工;化工产 陆志萍配偶
技有限公司 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 王卫东持股
品及化学试剂等)批发、零售。 5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生产:城镇绿化苗(限余杭区、桐
庐县、兰溪市、衢州市、绍兴县、 发行人董事
江山市分支机构经营);批发、零 会秘书濮卫
杭州蓝天园林生
售:苗木(限杭州市西湖区西城纪 锋配偶叶智
商务大厦 1 号楼 915 室)
。 服务: 慧担任董事
公司
生态农业技术开发,苗木种子、苗 会秘书、副总
木的技术开发;批发、零售:花卉, 经理
盆景;货物进出口
经营市政府授权的职能;
实业投资;
杭州市工业企业 发行人监事
综合技术开发、咨询、成果转让;
服务:停车服务,项目代建,建筑
司 事
工程项目代建,工程项目管理。
制造:镜片,镜架,眼镜,光学仪
器设备; 批发、零售:眼镜,化
妆品,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 发行人监事
毛源昌眼镜有限
公司
品;服务:验光配镜,企业管理咨 事
询,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
硫酸;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
苯;六甲基二硅烷胺;六甲基二硅
醚;六甲基二硅烷;氨;乙腈;三
发行人副总
甲基氯硅烷;三氯化铝[无水];盐
经理张乐军
酸;甲醇;二氯甲烷;苯甲醚;三
启东市鑫鸿化工 之兄弟配偶
有限公司 许元春持股
甲基吗啉;甲苯;溴;吡啶;2,6
-二甲基吡啶;二乙胺***批发(不
行董事
带仓储),一般化工产品销售,自营
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
发行人副董
生产加工:电梯部件 批发零售:电 事长林建根
杭州锐路电梯部 梯部件,五金交电,通讯器材;服 之妹妹林雪
件有限公司 务:电梯技术咨询;其他无需报经 娟持股 90%并
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担任执行董
事兼总经理
发行人副董
事长林建根
之妹妹林雪
电工机械、电梯配套设备及金属制
浙江海路机械制 娟配偶陆海
造股份有限公司 祥持股 70%并
口。
担任董事长、
总经理,林雪
娟持股 3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发行人副董
电梯零部件、电工机械、电梯配套 事长林建根
海宁中力电梯部
件有限公司
器)加工、销售。 娟配偶陆海
祥持股 100%
序号 名称 曾经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常州杭悦光伏电力有
限公司
厦门西子原卉能源投 浙江杭锅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51%,于 2020 年 6
资有限公司 月注销
(二)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报告
期内存在向关联方采购、销售产品、接受、提供劳务、房屋租赁等关联交易。
(本
所律师在《律师工作报告》“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关
联交易的情况)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发
行人之间不存在经营同种或类似业务的情况。发行人控股股东西子电梯、实际控
制人王水福已承诺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
(四)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中已对发行人
之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或措施予以了充分的披露,
不存在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发行人的对外投资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共有 30 家全资或
控股子公司、1 家全资民办非企业单位,10 家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持股情况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生产、制造、安装:A 级锅炉、锅炉
辅机设备、金属结构件、压力容器(上
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审批项目的,
杭州杭锅工 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批发:
发行人持股
公司 料(钢材、贵金属除外);服务:A
级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锅炉制造
技术咨询、开发、成果转让;货物进
出口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气控制成套
浙江西子联
发行人持股 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成套设备,仪
公司
算机软、硬件
服务:垃圾处理、烟气处理、污水处
理、灰渣处理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杭州新世纪
技术服务,环保设备、普通机械的安
能源环保工 发行人持股
程股份有限 78%
材(钢材、贵金属除外),普通机械,
公司
电气机械及器材;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
制造、加工:锻压机械、电工专用设
备、模具、锅炉辅机、金属结构件(除
压力容器)。 修理、安装:通用设备;
服务:室内美术装饰,水电安装[除承
杭州杭锅通
发行人持股 装(修、试)电力设施],机械制造技
公司
及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
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
化学品),五金件,金属材料(钢材、
贵金属除外);货物进出口
杭州新世纪
杭州临安绿 能源环保工 垃圾焚烧发电;供热服务;灰渣销售;
有限公司 公司持股 询。
生产、加工:金属切削;批发:煤炭,
钢材,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
杭州杭锅江 电,矿石制品,化工原料(除化学危
发行人持股
公司 织品及原料,阀门,仪表,锅炉及配
件,保温耐火材料,焊材,塑料制品,
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业务
太阳能发电的技术开发、咨询、成果
转让及其相关的技术服务;环保技术
杭锅集团(芜
发行人持股 开发、咨询、成果转让及其相关的技
技有限公司
锅炉部件、金属结构件、三类压力容
器、核 2、3 级压力容器和热交换器、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核电站辅机、环保成套设备的制造、
销售;锅炉安装、维修、改造(以上
经营范围均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机
电设备安装;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
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
进出口除外)
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
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
品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
浙江西子新
发行人持股 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特种设备
司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
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民用核安
全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
建设工程设计;货物进出口
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货物及技术除外;矿产品、钢材、金
属材料及制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
装饰材料、仪器仪表、锅炉配件、保
温耐火材料、焊材、五金交电、化工
浙江杭锅江
发行人持股 原料(除危险化学品)、橡胶、塑料
有限公司
家用电器、通讯器材、日用品、纺织
原料及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家具、
卫浴洁具、文具的批发;企业管理及
咨询;停车场管理服务;房屋租赁;
物业管理及服务;商业管理服务;会
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杭州西子星
企业管理;企业重组咨询;停车场经
月产业园经 发行人持股
营管理有限 100%
务;物业管理及服务。
公司
浙江国新股
发行人持股
公司
服务:锅炉、压力容器、管道、铸件、
杭州杭锅检 钢结构的技术检测、技术开发、技术
发行人持股
公司 批发、零售:锅炉配件,压力容器配
件,管道配件,检测器材及配件
杭州锅炉厂 批发:锅炉辅机及配件,机电设备,
发行人持股
限公司 产技术咨询
西子(诸暨) 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
发行人持股
有限公司 品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
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特种设备
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
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民用核安
全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
建设工程设计;货物进出口
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
让,特种设备、锅炉部件、金属结构
件、核电站辅机、环保成套设备的设
安徽西子新 计、销售;环保能源工程设计,锅炉
发行人持股
限公司 炉安装、维修、改造,货物或技术进
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
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承包境外与
出口自产设备相关的安装工程和境内
国际招标工程
浙江西子联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气控制成套
杭州杭锅电
合工程有限 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成套设备,仪
公司持股 器仪表,电子元器件,普通机械,计
公司
浙江西子联 服务:机电成套设备的技术咨询、技
浙江西子联
合工程有限 术服务;批发:机电成套设备,金属
公司持股 材料,电线电缆,高低压电器,阀门
有限公司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
杭州杭锅工 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浙江杭锅能
业锅炉有限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公司持股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
设备制造)
杭州杭锅工
锅炉及锅炉辅机设备、金属结构件的
浙江杭胜锅 业锅炉有限
炉有限公司 公司持股
咨询。
批发、零售:锅炉辅机及配件,钢材,
杭州杭锅工
杭州莱德锅 五金交电,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
业锅炉有限
公司持股
公司 材料,针纺织品,日用百货;服务:
锅炉辅机的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
设计、安装:锅炉辅助设备、锅炉设
杭州杭锅工 备成套工程;机电设备安装;服务:
杭州杭锅设
业锅炉有限 电力工程、废气和固体废气物处理工
公司持股 程、节能技术改造工程的技术咨询、
有限公司
电设备、压力容器及配件。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废能源科技 能源环保工 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服务、技术开
有限公司 程股份有限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公司持股 技术推广;特种设备销售;生物质能
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招投
标代理服务;固体废物治理;计量服
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
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
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特种设备销售;生物质能
杭州新能固 技术服务;生物质燃料加工;农林废
桐庐新固源
废能源科技 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招投
有限公司持 标代理服务;固体废物治理;计量服
限公司
股 100% 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
电、输电、供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
经营性服务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热力
生产和供应;特种设备销售;生物质
杭州新能固 能技术服务;生物质燃料加工;农林
仙居新固源
废能源科技 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招
有限公司持 投标代理服务;固体废物治理;计量
限公司
股 100% 服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城市生活垃
圾经营性服务
服务:投资管理,节能、环保工程的
发行人持股 设计、施工,节能、环保设备上门安
浙江杭锅能 51%,浙江西 装、调试、维护,合同能源管理,节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持 咨询、成果转让,节能设备、环保材
股 49% 料的开发,批发零售:节能设备,环
保材料。
一般经营项目是:节能减排监控管理
浙江杭锅能 平台系统集成、低碳节能产品的技术
深圳市迪博
源投资管理 开发、设计和销售;投资合同能源管
有限公司持 理及碳资产项目;低碳市场的营销策
限公司
股 67.6585% 划;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
发行人持股 电力生产、经营;煤矿低热煤、煤矸
江西乐浩综
际有限公司 研发、技术服务、工程建设,环保及
有限公司
持股 25% 脱硫技术;灰、渣销售。
杭锅国际实 发行人持股 钢材、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
业有限公司 100% 电、矿石制品、化工原料(除化学危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木材制品、
纺织品、纺织原料、阀门、仪表、锅
炉及配件、保温耐火材料、焊材、塑
料制品、机械设备等的进出口贸易;
海外工程总包;业务有关的技术、设
备进出口业务。
杭锅国际实
杭锅集团(香
港)有限公司
持股 100%
杭锅集团(香
永联国际有
限公司
持股 100%
序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持股情况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新
能源技术、电力技术;服务:投资管
理、资产管理(除证券、期货,未经
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
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
金融服务),太阳能电站投资、建设、
管理,供应电力(太阳能发电、气电、
浙江中光新 风电)、热力、蒸汽;电力设备的成套、
发行人持股
限公司 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货物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
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
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承装、
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供电服务,工程监
理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
果转让:环保微生物技术、给排水处
理技术、有机垃圾处理系统、水处理
自控系统;服务:环境工程设计;承
浙江汉蓝环
发行人持股 接:环境工程(凭许可证经营);批
公司
许可证的除外)、化工产品(除化学
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或技
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
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工程设计、咨询、火电设备性能检测、
调试、设备监造、技术服务、项目管
哈尔滨电站
理、工程总承包;建筑工程、电力工
设备成套设 发行人持股
计研究所有 10%
工、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及高新技术产
限公司
品研发、设计、研制、组装、销售;
环保专用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
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
支持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进
出口业务;出版物批发、零售;设计、
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广告业务。
天津渤钢二
十一号企业
发行人持股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
业(有限合
伙)
太阳能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及服务,
机电设备的生产、安装,机电成套设
浙江中控太
发行人持股 备的销售、安装及服务,机电工程安
限公司
装及服务,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
务。
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凭资质证书执
重庆钢铁集
业),自有房屋出租,销售建筑材料和
团朵力房地 发行人持股
产股份有限 0.6%
交电、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木
公司
制品加工、销售。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光
电技术、光电设备、光电器件、光电
材料、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应用
产品控制软件、半导体技术、新能源
技术;生产、加工:光电设备、机械
浙江国新股 设备、照明器件;服务:太阳能电站
杭州众能光
权投资有限 工程的设计、上门安装及维护(涉及
公司持股 许可证项目的除外);批发、零售:仪
公司[注]
设备及零配件、金属制品(除贵重金
属)、塑料制品、生物试剂、化工原料
(以上两项除药品、化学危险品及易
制毒化学品)、电子产品;货物及技术
进出口。
机电设备生产,新能源发电领域内技
杭州杭锅工 术咨询、技术开发、成果转让和技术
杭州国祯伊
业锅炉有限 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力建设工程
公司持股 设计、施工、上门维修;机电设备销
术有限公司
技术
服务:节能工程的技术咨询、技术开
发、技术研究及成果转让;批发、零
杭州杭锅工
杭州中科节 售:节能成套设备;货物进出口(法
业锅炉有限
公司持股
公司 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以从
事经营活动);其它无需报经审批的一
切合法项目。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保发电有限 能源环保工
公司 程股份有限
公司持股
注:国新投资通过增资取得杭州众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0%股权,但该次增
资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杭州西子机电技术学校系发行人举办,经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
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目前持有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52330000786431127G《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开办资金为 100 万
元,住所为杭州市大农港路 1216 号,经营范围为学历教育、执业技能培训。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拥有上述股东权益。
(二)发行人的土地、房产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如下:
序 使用权面 使用权终止 他项
使用权人 权证号 地址 用途
号 积(㎡) 日期 权利
浙(2020)杭 江干区丁
工业用
地
第 0184533 号 村
杭余出国用 余杭区崇
发行人崇 工业用
贤分公司 地
余杭区崇
浙(2019)余 工业用
发行人崇 贤街道拱
贤分公司 康路 883
第 0057635 宅
号 2 幢等
辽(2019)大 中山区长 商务金
连市内四区不 江东路 52 融用地/
动产权第 号 36 层 7 公建式
辽(2019)大 中山区长 商务金
连市内四区不 江东路 52 融用地/
动产权第 号 36 层 6 公建式
下城区望
杭下国用
景苑 15 幢
西单元
杭下国用 下城区望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余杭区良
杭余出国用
渚街道良 工业用
运街 129 地
号
余杭区良
浙(2018)余
渚街道良 工业用
运街 123 地
第 0065451 号
号
湖州莫干
山高新区
浙江杭锅 浙(2021)德
城北高新 工业用
园秋北区 地
有限公司 第 0022529 号
块秋北路
以西
浙(2019)余 余杭区崇
第 0057692 号 维村
西湖区天
杭西国用 目山路
塔楼六层
浙(2017)临
临安绿能 锦南街道 工业用
环保 上畔村 地
第 0011571 号
浙(2020)吉 安吉临港
工业用
地
第 0028245 号 港产业园
涌山镇沿
赣(2017)乐
沟村 工业用
M2-02 地 地
第 0004380 号
块
涌山镇沿
赣(2017)乐
沟村 工业用
M2-02 地 地
第 0004381 号
块
涌山镇沿
赣(2017)乐
沟村 工业用
M2-02 地 地
第 0004382 号
块
涌山镇沿
赣(2017)乐
沟村 工业用
M2-02 地 地
第 0004383 号
块
涌山镇沿
赣(2017)乐
沟村 工业用
M2-02 地 地
第 0004384 号
块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平市不动产权 沟村 地
第 0004385 号 M2-02 地
块
涌山镇沿
赣(2017)乐
沟村 工业用
M2-02 地 地
第 0004386 号
块
涌山镇沿
赣(2017)乐
沟村 工业用
M2-02 地 地
第 0004387 号
块
涌山镇沿
赣(2017)乐
沟村 工业用
M2-02 地 地
第 0004388 号
块
涌山镇沿
赣(2017)乐
沟村 工业用
M2-02 地 地
第 0004389 号
块
涌山镇沿
赣(2017)乐
沟村 工业用
M2-02 地 地
第 0004390 号
块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合法取得并拥有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拥有的房屋所有权如下:
序 建筑面积 他项
所有权人 权证号 地址 用途
号 (㎡) 权利
浙(2020)杭 杭州市江干区大
倒班宿舍
技校
第 0184533 号 1296 号 6 幢
浙(2020)杭 杭州市江干区大
第 0184533 号 1296 号 7 幢
浙(2020)杭 杭州市江干区大
第 0184533 号 1296 号 8 幢
浙(2020)杭 杭州市江干区大
办公楼 1
号楼
第 0184533 号 1296 号 9 幢
浙(2020)杭 杭州市江干区大
办公楼 2
号楼
第 0184533 号 1296 号 10 幢
浙(2020)杭 杭州市江干区大
办公楼 3
号楼
第 0184533 号 1296 号 11 幢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浙(2020)杭 杭州市江干区大
第 0184533 号 1296 号 12 幢
浙(2020)杭 杭州市江干区大
第 0184533 号 1296 号 13 幢
浙(2020)杭 杭州市江干区大
第 0184533 号 1296 号 14 幢
浙(2020)杭 杭州市江干区大
第 0184533 号 1296 号 15 幢
浙(2020)杭 杭州市江干区大
第 0184533 号 1296 号 16 幢
浙(2020)杭 杭州市江干区大
第 0184533 号 1296 号 17 幢
浙(2020)杭 杭州市江干区大
第 0184533 号 1296 号 18 幢
浙(2020)杭 杭州市江干区大
第 0184533 号 1296 号 19 幢
浙(2020)杭 杭州市江干区大
第 0184533 号 1296 号 20 幢
浙(2020)杭 杭州市江干区大
第 0184533 号 1296 号 21 幢
浙(2020)杭 杭州市江干区大
第 0184533 号 1296 号 22 幢
浙(2020)杭 杭州市江干区大
第 0184533 号 1296 号 23 幢
浙(2020)杭 杭州市江干区大
第 0184533 号 1296 号 24 幢
浙(2020)杭 杭州市江干区大
第 0184533 号 1296 号 25 幢
浙(2020)杭 杭州市江干区大
第 0184533 号 1296 号 26 幢
浙(2020)杭 杭州市江干区大
第 0184533 号 1296 号 27 幢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浙(2020)杭 杭州市江干区大
第 0184533 号 1296 号 28 幢
浙(2020)杭 杭州市江干区大
第 0184533 号 1296 号 29 幢
浙(2020)杭 杭州市江干区大
第 0184533 号 1296 号 30 幢
浙(2019)余 余杭区崇贤街道
发行人崇贤分 理化中心
公司 仓库
第 0057635 号 幢
浙(2019)余 余杭区崇贤街道
发行人崇贤分
公司
第 0057635 号 幢等
余房权证崇移 杭州市余杭区崇
发行人崇贤分
公司
余房权证崇移 杭州市余杭区崇
发行人崇贤分
公司
余房权证崇移 杭州市余杭区崇
发行人崇贤分
公司
X 京房权证海 北京市海淀区文
杭房权证下更
杭锅新村 16、19、
杭房权证下更
杭房权证下更
望景苑 15 幢西单
元 605 室
杭房权证下更
望景苑 15 幢西单
元 606 室
杭房权证下更
杭锅新村 1 幢 3
单元 303 室
辽(2019)大
连市内四区不 中山区长江东路 公建式公
动产权第 52 号 36 层 7 号 寓
辽(2019)大
连市内四区不 中山区长江东路 公建式公
动产权第 52 号 36 层 6 号 寓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浙(2018)余 余杭区良渚街道
第 0065451 幢
浙(2018)余 余杭区良渚街道
第 0065451 幢
浙(2018)余 余杭区良渚街道
第 0065451 幢
浙(2018)余 余杭区良渚街道
第 0065451 幢
浙(2018)余 余杭区良渚街道
第 0065451 幢
浙(2018)余 余杭区良渚街道
第 0065451 幢
浙(2018)余 余杭区良渚街道
第 0065451 幢
浙(2018)余 余杭区良渚街道
第 0065451 幢
浙(2018)余 余杭区良渚街道
第 0065451 幢
浙(2018)余 余杭区良渚街道
第 0065451 幢
浙(2018)余 余杭区良渚街道
第 0065451 幢
浙(2018)余 余杭区良渚街道
第 0065451 幢
余房权证良移 杭州市余杭区良
余房权证良移 杭州市余杭区良
余房权证良移 杭州市余杭区良
余房权证良移 杭州市余杭区良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余房权证良移 杭州市余杭区良
余房权证良移 杭州市余杭区良
余房权证良移 杭州市余杭区良
材料成品
库
余房权证良移 杭州市余杭区良
杭房权证西移 天目山路 160 号
号 六层
浙(2020)吉
安吉临港经济区
临港产业园 1 幢
第 0028245 号
浙(2020)吉
安吉临港经济区
临港产业园 3 幢
第 0028245 号
浙(2020)吉
安吉临港经济区
临港产业园 4 幢
第 0028245 号
浙(2017)临
锦南街道上杨路
第 0011571 号
浙(2017)临
锦南街道上杨路
第 0011571 号
赣(2017)乐
涌山镇沿沟村
M2-02 地块
第 0004380 号
赣(2017)乐
涌山镇沿沟村
M2-02 地块
第 0004381 号
赣(2017)乐
涌山镇沿沟村
M2-02 地块
第 0004382 号
赣(2017)乐
涌山镇沿沟村
M2-02 地块
第 0004383 号
赣(2017)乐
M2-02 地块
第 0004384 号
赣(2017)乐
涌山镇沿沟村
M2-02 地块
第 0004385 号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赣(2017)乐
涌山镇沿沟村
M2-02 地块
第 0004386 号
赣(2017)乐
涌山镇沿沟村
M2-02 地块
第 0004387 号
赣(2017)乐
涌山镇沿沟村
M2-02 地块
第 0004388 号
赣(2017)乐
涌山镇沿沟村
M2-02 地块
第 0004389 号
赣(2017)乐
涌山镇沿沟村
M2-02 地块
第 0004390 号
注 1:上述土地及房产抵押均用于发行人子公司自身银行融资需要。
注 2:经杭州市人民政府、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干分局批复同意,发
行人拥有的权证号为浙(2020)杭州市不动产权第 0184533 号的土地使用权用地
性质变更为一类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已建厂房临时改变使用功能为商
业,期限不超过五年。
(2)发行人子公司杭锅通用在其拥有的权证号浙(2019)余杭区不动产权
第 0057692 号的土地上新建了 7 处房产,面积共计 61,792.44 平方米,具体情况
如下:
序
建设主体 建筑面积(㎡) 地址 用途 他项权利
号
余杭区崇贤街道四
杭锅通用
二期扩建
经核查,杭锅通用已就上述房屋建设事宜取得了建字第 2011101510020 号、
建字第 201301510015 号、建字第 201401510024 号、建字第 330115201910014 号
《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 以 及 编 号 330125201307250101 号 、 编 号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号、编号 330110201907120101 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该等新建房产符合土
地管理、建设规划相关法律法规,杭锅通用目前正在申请办理该等房产的竣工验
收备案及不动产权证书,预计办理该等手续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取得并拥有上述房屋的所有权。
经核查,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了如下房产用于办
公、生产:
序 总面积
出租方 承租方 地址 租金 租赁期限
号 (㎡)
浙江西子 海宁市长安镇 年租金
有限公司 潮路 46 号 8元
四川省成都市
四川盛润
新光华街 7 号 月租金 90 2020.6.1-2
航天科技大厦 元/平方米 023.5.31
公司
第 23 层
简意空间 广州市天河区 首期款项为
(广州)投 林和西路 167 110,872 元; 2021.2.8-2
资有限公 号 1946 房自编 租金逐年递 024.2.28
司 1901 单元 增
历城区唐冶西
山东盛合 月租金 2.5
建筑面积 路 868 号山东
电力工程 万元;租金 2020.12.31
设计有限 逐年递增 -2025.1.31
厅面积 88 园项目(南区)
公司 5%
乐创互联
武汉市青山区 月租金
(武汉)科
建设一路 31 号 15,945.98 2021.1.1-2-
宝业中心 A 栋 元;租金逐 24.12.31
化器有限
第 9 层 907 号 年递增 5%
公司
西安市高新区
月租金 80
竞业路 9 号西
元/平方米; 2021.3.5-2
第三年租金 023.2.15
座 49 层 4903
递增 5%
号
杭州崇博 杭州市崇贤街
月租金 33 2019.4.1-2
元/平方米 021.4.1
公司 55 号
深圳市南山区
深圳市凯
深圳市迪博 西丽同沙路
达尔科技 2019.7.1-2
实业有限 021.6.30
限公司 集团大厦 1 号
公司
楼 9 层 908 室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总面积
出租方 承租方 地址 租金 租赁期限
号 (㎡)
海外海(芜 杭锅集团
芜湖经济科技
湖)能源科 (芜湖)新 1,500 万元/ 2020.12.1-
技有限公 能源科技有 年 2028.11.30
北路 1-9 号
司 限公司
首年租金
杭州市江干区
杭州安誉 杭州杭锅检 1.8 元/平方
大农港路 1216 2020.8.20-
号 2 号楼三楼 2021.8.19
有限公司 公司 金每年递增
D3106 室
注:除以上租赁房产作为办公、生产用房外,发行人及子公司还租赁了部分
住宅用房用于个别员工短期住宿使用。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签订的上述房屋租赁合同真实、合法、有
效。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拥有上述租赁房产的使用权。
(三)发行人的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
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以下境内注册商标:
序 核定使 他项
权利人 注册号 商标图案 有效期至
号 用商品 权利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核定使 他项
权利人 注册号 商标图案 有效期至
号 用商品 权利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合法取得并拥有上述境内注册商标。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以下国内授权专利:
序 专利 他项
权利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号 类型 权利
一种基于相变材料的
的优化方法
基于知识的塔式太阳
能熔盐储热系统故障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诊断方法
一种塔式光热发电定
控制方法
一种移动管板式的熔
盐蒸汽发生装置
一种高温熔盐储罐预
热与加热装置
前置超低浓度甲烷瓦
热锅炉
一种双列管结构的太
设计方法
一种高性能倒齿鳍片
管及其加工方法
高压加热器水室防不
法
一种多塔、雁阵式排
系统
焦炉荒煤气显热回收
系统及回收方法
一种带熔盐储热的燃
机余热锅炉装置
复合能源太阳能高温
热发电系统
回收熔融高炉渣高温
显热的方法及其系统
二元工质复合式太阳
能吸热器及配套装置
多塔式二元工质太阳
能高温热发电系统
容器支座与本体连接
结构
气化炉内件与壳体套
装方法
厚金属板免清根焊接
坡口及加工工艺
钢渣余热回收方法及
其系统
高炉冲渣水余热回收
方法及其系统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饱和蒸汽过热系统及
蒸汽过热炉
烟气余热利用的方法
及其装置
发行人、 余热锅炉振打清灰装
杭锅工锅 置
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
炉排渣装置
一种太阳能水质吸热
复合的热力系统
带顶边吸热板结构的
太阳能吸热器
太阳能辅助加热熔盐
系统
燃气轮机余热锅炉人
孔门密封装置
一种焊剂限位回收装 实用
置 新型
一种风帽及其布风系 实用
统 新型
一种工业锅炉用的污 实用
染物净化装置 新型
一种高效立式蒸汽锅 实用
炉 新型
一种工业锅炉用混煤 实用
均匀的上料装置 新型
一种用于防止核电二
实用
新型
热系统
电厂锅炉点火和助燃 实用
自动伸缩投油器 新型
一种用于集箱筒体的 实用
焊接接地装置 新型
一种燃煤锅炉烟气脱 实用
硫脱硝除尘装置 新型
一种带声波清灰器的 实用
火电厂锅炉 新型
一种燃煤锅炉废气处 实用
理装置 新型
实用
新型
一种化工锅炉余热回 实用
收再利用装置 新型
一种锅炉烟气脱氮设 实用
备 新型
一种煤电厂用工业锅 实用
炉烟气分离的脱硫脱 新型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硝净化装置
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 实用
余热锅炉 新型
循环流化床锅炉一次
实用
新型
渣装置
循环流化床锅炉炉膛 实用
分段式燃烧系统 新型
一种生物质锅炉的换 实用
料装置 新型
一种工业锅炉的废气 实用
处理装置 新型
一种热电厂锅炉排炉 实用
渣防堵结构 新型
一种热电厂锅炉排烟 实用
净化管道 新型
一种低 NOx 排放焦 实用
炉煤气燃烧器 新型
一种低 NOx 排放转 实用
炉煤气燃烧器 新型
一种应用于聚光式太
实用
新型
吸热器系统
一种用于螺旋鳍片
实用
新型
用的取盖器
一种管内蒸发无外力
实用
新型
蒸汽发生系统
一种适用于导热油换 实用
热器的泄漏监测装置 新型
螺旋鳍片管顶轮刻度 实用
调节安全定位装置 新型
超高温亚临界一次再 实用
热高炉煤气锅炉 新型
自身除氧亚临界干熄 实用
焦余热锅炉 新型
亚临界超高温带再热 实用
干熄焦余热锅炉 新型
超高压带再热干熄焦 实用
余热锅炉 新型
自身除氧超高压干熄 实用
焦余热锅炉 新型
一种带稳压的导热油 实用
换热系统 新型
一种焊条或焊剂烘箱 实用
超温保护装置 新型
循环流化床锅炉梁式 实用
布风排渣装置 新型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防 实用
堵式排渣捅料装置 新型
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
实用
新型
换热器系统
循环流化床锅炉一次 实用
风均匀配风装置 新型
循环流化床锅炉防缠 实用
绕定向式流化风帽 新型
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 实用
炉炉膛排渣口装置 新型
一种移动管板式的熔 实用
盐蒸汽发生装置 新型
一种火管废热锅炉在 实用
线自动清灰装置 新型
一种带熔盐储热的燃 实用
机余热锅炉装置 新型
一种高温熔盐储罐预 实用
热与加热装置 新型
一种双管板结构的太 实用
阳能熔盐蒸发装置 新型
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 实用
炉吹扫冷却播料装置 新型
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
实用
新型
料器的防堵装置
一种烧结余热发电补 实用
燃装置 新型
一种立式余热锅炉水
实用
新型
系统
发行人、
深圳能源
深入烟道内部不带冷 实用
却风的氨水喷枪 新型
有限公司
东部电厂
发行人、
深圳能源
烟气脱硝氨水调节系 实用
统 新型
有限公司
东部电厂
将尿素热解后在余热
实用
新型
装置
一种高性能异形开齿 实用
螺旋鳍片管 新型
一种针对 CFB 锅炉
实用
新型
SNCR 脱硝装置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燃机余热锅炉多段式 实用
进口扩展烟道 新型
基于燃机余热锅炉的
实用
新型
空气加热系统
一种双列管结构的太 实用
阳能塔式吸热器 新型
焦炉荒煤气上升管显 实用
热回收装置支承结构 新型
焦炉荒煤气上升管显 实用
热回收装置 新型
焦炉荒煤气双夹套上 实用
升管显热回收系统 新型
尿素热解炉后烟气减 实用
温装置 新型
余热锅炉汽包内部装 实用
置 新型
一种余热锅炉过热器 实用
吊挂装置 新型
具备自清灰作用的生
实用
新型
锅炉
一种用于生物质循环
实用
新型
风装置
柱面体吸热器的外保 实用
温罩装置 新型
高压烟气状态下的余 实用
热回收装置 新型
带预混加热功能的熔 实用
盐、蒸汽发生系统 新型
具有沿边反射板结构 实用
的柱面体吸热器 新型
循环流化床锅炉用水 实用
冷落渣管 新型
循环流化床锅炉炉膛
实用
新型
胀节
实用
新型
钢烟囱施工中基础锚 实用
栓圆周定位装置 新型
循环流化床锅炉布风 实用
板用柱罩式风帽 新型
循环流化床锅炉用旋 实用
风分离器中心筒 新型
实用
新型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中节能科 置蒸发器 新型
技投资有
限公司
西子联合 温控变压式蓄热器控
工程 制系统及其控制方法
西子联合 兰炭尾气脱硫净化装
工程 置及其使用方法
烧结环冷机余热利用
西子联合 烟气循环计算机实时
工程 控制系统及其控制方
法
烧结环冷机余热发电
西子联合
工程
统
钢铁厂烧结环冷机台
西子联合
工程
封结构
西子联合 钢铁厂烧结环冷机风
工程 室端部密封结构
西子联合 工业导热油系统的事 实用
工程 故放油系统 新型
西子联合 用于导热油换热器高 实用
工程 压回水回收系统 新型
一种调节再热锅炉再
西子联合 实用
工程 新型
节系统
一种采用闭式冷却塔
西子联合 实用
工程 新型
统
西子联合 排放湿烟气的烟囱防 实用
工程 腐内套筒结构 新型
一种低品位余热蒸汽
西子联合 实用
工程 新型
电系统
一种用于磷化工尾气
西子联合 实用
工程 新型
系统
一种应用于余热利用
西子联合 实用
工程 新型
构
一种蒸汽稳压循环给
西子联合 实用
工程 新型
站供热系统
西子联合 固液废物循环流化床 实用
工程 锅炉掺烧系统 新型
西子联合 用于变频室的降温冷 实用
工程 却系统 新型
西子联合 CFB 炉底渣卸料收尘 实用
工程 装置 新型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西子联合 一种用于高温冷凝水 实用
工程 的除盐水箱 新型
西子联合 实用
工程 新型
西子联合 新型低温烟气余热回 实用
工程 收装置 新型
一种带有耐高温滤元
西子联合 实用
工程 新型
理系统
余热锅炉烟气低温除
西子联合 实用
工程 新型
法脱硝处理系统
余热锅炉烟气高温除
西子联合 实用
工程 新型
统
西子联合 实用
工程 新型
西子联合 炉内脱硫石灰石输送 实用
工程 装置 新型
西子联合 一种用于兰炭尾气发 实用
工程 电的直接空冷系统 新型
西子联合
高炉热风炉尾部废气 实用
余热利用发电系统 新型
平
西子联合 焦炉烟道废气转换为
实用
新型
平 用发电系统
西子联合 余热利用烟道补燃装 实用
工程 置 新型
有效降低锅炉排烟温
西子联合 实用
工程 新型
电系统
西子联合 矿热炉烟气余热利用 实用
工程 调节保护系统 新型
热回收焦炉高温超高
压再热余热锅炉
一种 γ 射线检测的曝
光曲线计算方法
一种对流式鳍片管结
装置
高效琴弦式受热面振
打清灰装置
钢珠除尘式矿热炉余
热锅炉
奥氏体不锈钢管片弯
及其装置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可调控热面竖冷窑余 新型
热锅炉
实用
新型
一种降低立式水泥窑
实用
新型
炉结构
热回收焦炉高温超高 实用
压再热余热锅炉 新型
一种带别置省煤器的
实用
新型
用系统
一种非永久性管路防 实用
冻装置 新型
一种带 SCR 脱硝的 实用
玻璃窑余热锅炉 新型
一种水泥窑尾带脱硝 实用
分级利用余热系统 新型
一种流化床固体废弃 实用
物焚烧装置 新型
杭锅工
锅、苏州 带炭黑干燥废气处理 实用
宝化炭黑 的炭黑尾气焚烧锅炉 新型
有限公司
捣固焦高温高压 实用
CDQ 余热锅炉 新型
一种锅炉断煤检测装
置及检测方法
一种循环流化床锅炉
方法
循环流化床锅炉断煤
检测方法
循环流化床锅炉断煤 实用
检测装置 新型
太阳能集热板远程驱 实用
动装置 新型
太阳能集热板远程驱 实用
动电路 新型
水泥窑余热锅炉炉管 实用
泄漏检测装置 新型
锅炉仪表管节能伴热 实用
装置 新型
屠柏锐、
新世纪能
源、温州
市伟明环
保工程有
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垃圾焚烧厂烟气处理
新世纪能
源
的前馈补偿装置
应用于焚烧垃圾的烟
新世纪能
源
的烟气均流装置
一种能密封烟气和防
新世纪能
源
装置
新世纪能 带有独立减温塔的半
源 干法烟气净化装置
新世纪能 焚烧炉炉排的机械补
源 偿装置
新世纪能
源、光大
垃圾焚烧炉的料层高
度调节装置
国)有限
公司
新世纪能 可调料层高度的逆推
源 式垃圾焚烧炉
新世纪能 可调料层的二段式生
源 活垃圾焚烧炉
新世纪能 生活垃圾焚烧炉的烟
源 气净化装置
一种具有高效密封性
新世纪能
源
泄漏装置
新世纪能 多点均匀喷射雾化装
源 置
新世纪能 一种垃圾焚烧炉结合
源 部的热膨胀结构
一种固体废弃物焚烧
新世纪能 实用
源 新型
装置
新世纪能 二段往复式垃圾焚烧 实用
源 炉炉墙支撑结构 新型
可拆分的多列固废焚
新世纪能 实用
源 新型
机械补偿装置
新世纪能 一种采用三级换热的 实用
源 蒸汽烟气换热装置 新型
新世纪能 采用管夹支撑的立式 实用
源 锅炉模块化省煤器 新型
新世纪能 一种尾部 U 型卧式布 实用
源 置余热锅炉装置 新型
新世纪能 双参数蒸汽空气预热 实用
源 器系统 新型
新世纪能 一种垃圾焚烧炉内烟 实用
源 气再循环用飞灰捕捉 新型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装置
一种垃圾焚烧烟气净
新世纪能 实用
源 新型
装置
新世纪能 实用
源 新型
一种装配在湿式漏渣
新世纪能 实用
源 新型
室结构
一种可变逆推炉排角
新世纪能 实用
源 新型
焚烧炉
新世纪能 一种用于高热值焚烧 实用
源 炉的炉拱结构 新型
一种垃圾焚烧炉落料
新世纪能 实用
源 新型
套冷却水系统
一种垃圾焚烧炉给料
新世纪能 实用
源 新型
系统
一种垃圾焚烧炉落料
新世纪能 实用
源 新型
统
垃圾焚烧湿法碱液脱
新世纪能 实用
源 新型
循环的节流装置
用于垃圾焚烧烟气净
新世纪能 实用
源 新型
调整稳定装置
大型垃圾焚烧炉尾部
新世纪能 实用
源 新型
的氨气吸收装置
一种有效防止高温腐
新世纪能 实用
源 新型
热面结构
新世纪能 一种垃圾焚烧炉的热 实用
源 膨胀出渣通道 新型
一种二段往复式垃圾
新世纪能 实用
源 新型
道
新世纪能 垃圾焚烧炉炉排中间 实用
源 列的热膨胀吸收装置 新型
新世纪能 垃圾焚烧烟气净化的 实用
源 现场总线控制系统 新型
一种可解列运行的二
新世纪能 实用
源 新型
制装置
新世纪能 一种石灰浆输送管道 实用
源 回浆系统 新型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新世纪能 一种新型的过热器吊
源 装装置
新世纪能 一种改进结构的省煤 实用
源 器疏水装置 新型
新世纪能 一种改进结构的球接 实用
源 栏杆柱 新型
新世纪能 垃圾焚烧余热锅炉模 实用
源 块化省煤器 新型
一种具有水箱搅动结
新世纪能 实用
源 新型
出渣机
一种用于石灰制浆下
新世纪能 实用
源 新型
出料装置
新世纪能 二段式垃圾焚烧装置 实用
源 的给料平台 新型
适应全寿命期垃圾的
新世纪能 实用
源 新型
焚烧炉
新世纪能 适应高水分的往复式 实用
源 二段垃圾焚烧炉 新型
新世纪能 垃圾焚烧专用多功能 实用
源 除尘器 新型
具有新型水冷壁顶棚
新世纪能 实用
源 新型
炉
新世纪能 一种基于 PLC 的垃圾 实用
源 炉推料同步控制器 新型
新世纪能 垃圾焚烧炉的水冷出 实用
源 渣机 新型
新世纪能 一种应用于大型塔类 实用
源 容器的裙式支座 新型
一种喷雾干燥法组合
新世纪能 实用
源 新型
净化装置
多列垃圾焚烧炉炉排
新世纪能 实用
源 新型
装置
新世纪能 垃圾焚烧炉风室放灰 实用
源 门 新型
新世纪能 一种垃圾焚烧炉的风 实用
源 室放灰维修门 新型
新世纪能 配有风机的垃圾焚烧 实用
源 炉风室放灰通道 新型
新世纪能 输送机端部防堵报警 实用
源 装置 新型
新世纪能 恒正压喷嘴防腐式燃 实用
源 气脉冲发生装置 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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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动结构
一种高温烟气挡板门
的驱动结构
烟气挡板门轴端密封
装置
内置式盲板的装配结
构
一种车床加工外锥螺 实用
纹的靠模装置 新型
盾构机卧式注浆罐密 实用
封装置 新型
实用
新型
实用
新型
烟气挡板门轴密封机 实用
构 新型
实用
新型
用于垃圾焚烧炉排的 实用
液压出渣机 新型
烟气挡板门驱动传动 实用
系统 新型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取得并拥有上述专利权。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以下境外授权专利:
序 申请 专利 他项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授予日期
号 国别 类型 权利
可调料层的二
发行人、新世
纪能源
焚烧炉
可调料层的二
发行人、新世 马来
纪能源 西亚
焚烧炉
发行人拥有以下软件著作权:
序 首次发
著作权人 登记号 软件名称 登记日期 他项权利
号 表日期
发行人,刘
锅炉钢球磨中间仓
可亮,陈 2010.7.
伟,蒋竺 30
热力计算软件
宏,杨荣
燃气轮机余热锅炉
热力计算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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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锅工程辅助设计 2012.8.
系统软件 8
锅炉受压元件强度 2015.4.
计算软件 30
锅炉受压元件强度 2017.6.
计算软件 1
锅炉生产平衡管理 2017.3.
系统软件 1
锅炉水压试验封板 2017.6.
计算软件 1
锅炉油漆面积计算 2016.1
软件 1.8
锅炉范围内管道强 2017.1
度计算软件 1.15
杭锅集团电子文档 2018.1
管理平台 1.30
GB 锅炉支吊架强 2018.1
度计算软件 2.15
锅炉受压元件强度 2019.1.
计算软件 30
车间制造现场检验 2019.9.
信息填报系统 1
锅炉模块产能评估 2019.1
软件 2.15
锅炉外部管道强度 2020.5.
计算软件 28
锅炉受压元件强度 2020.4.
计算软件 21
新世纪能 杭州新世纪烟气净 2019.6.
源 化控制软件 30
新世纪能 杭州新世纪垃圾焚 2020.1
源 烧炉控制软件 2.3
发电企业资源计划 2011.1
管理系统 1.23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取得并拥有上述软件著作权。
(四)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系用于余热锅炉、清洁环保能源发电装备等产品的
研发、生产业务,现有主要固定资产主要包括生产相关的机器设备及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等生产经营设备,该等生产经营设备系由发行人外购取得。
(五)财产的取得方式及产权状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产权属证书、资产购买合同、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
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上述财产系以受让、购买、租赁、自主建设、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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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等方式取得其所有权或使用权,已经取得之权属证书合法有效,不存在产权
纠纷,亦不存在潜在纠纷。发行人拥有使用权的财产,其权属明确,且已办理了
相关手续,发行人对该等财产的使用合法有效。
(六)主要财产的权利限制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货币资金受
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信用证保证金 0.11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999.22
保函保证金 722.93
住房存款及维修基金 423.31
股票回购保证金 ——
电力保证金 ——
定期存款质押 10,600.00
合计 12,745.57
除上述货币资金受限情况外,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存在以其持有的土地、房产、
机器设备进行抵押及以应收账款进行质押,为其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情况,本所
律师在《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详细披露了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为其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情况。
除上述资产受限情况外,发行人对其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不存
在其他权利限制。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
行或将要履行的对其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包括银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特许经营协议、技术许可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本
所律师在《律师工作报告》“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中详细披露了该等
重大合同情况)。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重大合同均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合同对方所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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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合法有效之合同,其履行过程中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或法律障碍。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因环境保
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除《律师工作报告》正文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中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
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
收款、应付款均系因正常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往来,不存在违反现行国家法律、法
规的情形。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一)发行人自杭锅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来的合并、分立、增资
扩股、减少注册资本等行为
生合并、分立等行为。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中披露了发行
人历次增资、减少注册资本情况。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的重大收购或出售资产行为
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出售事项,发行人实施的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如下:
来股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建伟、张育政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控制权
转让框架协议》
《表决权委托协议》,发行人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
林建伟、张育政持有的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18.6689%股份以及受托行
使 10%股份表决权。
易,发行人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发行人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与林建伟、张育政签订《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
材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转让框架协议><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
协议》。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上述交易的相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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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行人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重大资产购买及其终止事项已履行必要的
内部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双方不存在纠纷和争议。
(三)发行人拟进行的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
根据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的人员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拟进行的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
售或收购等行为。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一)发行人最初的公司章程系由杭锅有限原股东杭州锅炉集团有限公司工
会(员工持股会)、杭州机械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杨建生等 28 名自然
人股东于 2001 年 3 月设立杭锅有限时共同制定,该章程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办理备案手续,制定程序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杭锅有限于 2007 年 9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的公司章程系由发行人
全体发起人于 2007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首次股东大会上制定,该章程已在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制定程序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草案)》。该章程草案已于发行人 2011 年 1 月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后生效,并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
续。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制定的《公司章程》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与要求,为合法、有效。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对公司章程共进行了二次修改,该
等章程已履行了股东大会审议和工商备案登记程序,修订程序及修订内容符合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现行的《公司章程》系依照《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2019 年修订)》修订,其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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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和各职能部门构成。
责,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
为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举产生,1 名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提名,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 1 名,负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
保管以及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等工作,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财
务负责人 1 名,负责发行人财务工作,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若
干名,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发行人特定部门日常工作,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
任。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具有健全的法
人治理结构,上述组织机构的设置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总经理
工作细则》等内控制度,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制度等议事规则及相关制度。
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制
度后认为,发行人已具有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发行人上
述议事规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自 2018 年至今,发行人共召开股东大会 9 次、董
事会 39 次、监事会 24 次。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内
容及签署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发行人最近三年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历次授权合
法、合规、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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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经核查,发行人现任董事会成员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监事会成
员 3 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人;发行人设总经理 1 人,董事会聘有副总经理 8
人,董事会秘书 1 人,财务负责人 1 人。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发行人机构设置体现了公司管理决策机构与经营机构
分治原则,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
聘任及更换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发行
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现有的三名独立董事系由发行人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选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三名独立董事不存在《公
司法》、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1]102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
立董事的情形,具有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独立董事的职权范围符合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执行的税种、税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税收优惠政策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取得的政府补助均得到
了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确认,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依法纳税,不存
在因违反税收管理方面的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况。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最近三年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
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发生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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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符合有关产
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不存在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法律的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根据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本次
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11,00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
其中 103,000 万元用于“新能源科技制造产业基地(浙江西子新能源有限公司年
产 580 台套光热太阳能吸热器、换热器及导热油换热器、锅炉项目)”,8,000 万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新能源科技制造产业基地(浙江西子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 580 台套光
热太阳能吸热器、换热器及导热油换热器、锅炉项目)”已按《企业投资项目核
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备案手续,本次募集资金项
目的投资合法、有效。
发行人拟以募集资金 8,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不涉及《企业投资项
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的核准或备案手续。
(二)发行人子公司西子新能源拟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取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作为募投项目用地。发行人已与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
会就该宗土地进行了沟通,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出具预审意见,确认该项
目建设符合国家土地供应政策,项目用地总规模为 175.40 亩,项目申请用地总面
积和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均符合土地使用标准。
根据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情况说明》:
“该项
目所在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德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符合高
新区产业规划、土地政策,本单位将积极协助其落地项目用地。在土地挂牌后,
根据土地出让地块号为浙江西子新能源有限公司出具《德清县工业投资项目准入
确认书》,明确土地竞买资格,保障该产业项目预审地块的用地需求。若当前地
块审批时间长,影响项目开工建设的,本单位将积极协调园区内其他地块供西子
新能源使用,以保证该项目的实施进度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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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用地符合产业规划、土地政
策,发行人将通过招拍挂形式公开竞买该项目用地,预计募投项目用地落实不存
在实质性障碍。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不涉及技术转让。
(四)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局德清分局关于浙江西子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 580 台套光热太阳能吸热器、
换热器及导热油换热器、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同意西子新能
源实施年产 580 台套光热太阳能吸热器、换热器及导热油换热器、锅炉项目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发行人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浙江西子新能
源有限公司年产 580 台套光热太阳能吸热器、换热器及导热油换热器、锅炉项目”
的实施主体西子新能源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办理了环境影响评
价审批手续。
发行人拟以募集资金 8,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涉及环境影响评价手
续。
(五)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的批准和使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8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发行人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6.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06,600 万元,
扣除相关中介费用和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03,097.06 万元,该等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出具天健验字〔2011〕1 号《验资报告》验证,已于
鉴于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根据中国证监
会颁布的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相关
规定,发行人无需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根据发行人关于业务发展目标的说明,发行人提出的整体经营目标是成为全
球领先的节能环保设备和能源利用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实现高质量基础上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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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依靠智能制造战略、创新合作战略,着力发展带核心技术的产品和解决方
案能力,打造面向客户的有竞争力的供应链模式,建立协同全球资源的平台化运
作机制。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与其主营业务一致,并且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如下尚未
了结且案件标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
序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执行人/债
案由 标的金额 案件进展
号 债权人 务人
四川信托有限公 营业信托 案件正在审理
司 合同纠纷 中
江阴澄星石庄热 买卖合同 案件尚未开庭
电有限公司 纠纷 审理
浙江杭锅江 破产管理人尚
承德金松鸿利物
流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第一次会议
杭州杭锅工 目前正等待破
宁夏平罗恒达水
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 债权异议中
杭州新世纪
建设工程 调解结案,目
能源环保工 天台衡德环保有
程股份有限 限公司
案件 行阶段
公司
杭州新世纪
能源环保工 石家庄市基力绿 买卖合同 目前处于强制
程股份有限 色能源有限公司 纠纷 执行阶段
公司
浙江西子联
合工程有限
公司、浙江西 杭州新概念节能 建设工程 目前处于强制
子联合设备 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执行阶段
成套有限公
司
上述案件系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作为原告/债权申报人而引发的诉讼、破产清算
案件,系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引发的纠纷,涉案金额占发行人
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案件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
成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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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律师注意到,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以下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8 月 16 日,重庆市涪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渝涪综执(建)
罚字[2018]第 1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发行人子公司西子联合工程未经施工许
可,擅自在涪陵区清溪镇平原村 2 组施工建设重庆大朗冶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的规定,对西子联合工程处以 10,000 元行政处罚。
西子联合工程已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进行了整改并缴清行政罚款。
针对上述行政处罚,重庆市涪陵区城市管理局出具书面说明,确认西子联合
工程已在限期内接受处罚完毕,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2)2018 年 10 月 24 日,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杭临)市管
罚处[2018]231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发行人子公司临安绿能环保使用未经检
验的特种设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
定,对临安绿能环保处以 55,000 元的行政处罚。临安绿能环保已按照政府部门的
要求进行了整改并缴清行政罚款。
本所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
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
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
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的……”,鉴于《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临安绿能环保上述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较
小,属于在法定处罚幅度内的从轻处罚,且临安绿能环保上述违法行为未造成严
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因此,临安绿能环保违法行为情节
轻微,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3)2021 年 4 月 2 日,桐庐县应急管理局出具桐应急管罚[2021]006 号《行
政处罚决定书》,因发行人子公司桐庐新固源的危险物品(油漆、稀释剂)储存
场所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
第二款的规定,对桐庐新固源处以 30,000 元的行政处罚。桐庐新固源已按照政府
部门的要求进行了整改并缴清行政罚款。
本所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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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
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
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
全措施的……”,根据《杭州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未建立专
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按以下标准处罚款:
“1.建立的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不健全,或者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可靠的,责令限期
改正,可以处 3 万元以下的罚款……,2.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采取
安全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3.未建
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且未采取安全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 万元以上
的罚款金额较小,属于在法定处罚幅度内的从轻处罚,且桐庐新固源上述违法行
为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因此,桐庐新固源违法
行为情节轻微,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本次
发行可转债构成法律障碍。
(二)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控股股东西子电梯、实际
控制人王水福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三)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十一、发行人募集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参与了《募集说明书》的编制及讨论,并已审阅《募集说明书》,
本所律师特别审阅了《募集说明书》引用本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相关内
容,确认发行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引致的法律风险。
二十二、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备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
资格,具备申请本次发行的程序条件与实质条件,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法律障
碍,也不存在其他不确定因素影响本次发行的情况;发行人的申报材料内容合法、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完整、准确。发行人的本次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上市交易尚需取得证券交易所的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正文结束——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第三部分 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无副本。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日为二零二一年 月 日。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经办律师:颜华荣
负责人: 颜华荣 项 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