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意电气: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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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全体股东和广大投
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
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减少产业投资基金认缴出资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减少产业投资基金认缴出资额的事项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经
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本次减少产业投资基金认缴出资额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邢   敏            赵春祥
  束哲民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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