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环保: 创业环保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1-12-2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称“《试行办法》”)、
《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对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 17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 17 名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
就。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21 日为授予日,向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
期权 134.80 万份。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卢红妍         李宗强             吴宝兰
  牛 静         沈 玥             黄 岚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创业环保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