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21-59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
下,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4 人,实际
参加表决的监事 4 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
<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相关监管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监事会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
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况详见附件。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附件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根据相关监管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监事会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
分条款进行修改。拟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
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
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
议; 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 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 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
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 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
大会; 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
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 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
起诉讼; 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
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 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 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
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