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21-59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
下,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4 人,实际
参加表决的监事 4 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
<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相关监管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监事会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
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况详见附件。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附件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根据相关监管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监事会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
分条款进行修改。拟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
     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
     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
     议;                  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    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    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
     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    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
     大会;                 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
     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    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
     起诉讼;                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
     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    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    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
     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