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舟文化: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2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
三次会议将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本次会议将审议《关于改聘公司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上述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经调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
任财务审计机构的履职条件及能力,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
管理制度、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源,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我们同意改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爱明   许中缘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天舟文化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