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福天: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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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 2021-087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同人
建筑设计(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人设计”、“设计单位”)的通知,
同人设计中标的腾越精密一期厂房项目设计、腾越精密二期厂房项目设计,目前
已与苏州腾越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越精密”、“建设单位”)签订
相关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5,890,000.00元、2,350,000.00元。
  ●过去12个月同人设计与腾越精密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额为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同人设计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参与腾越精密一期厂房项目
设计、腾越精密二期厂房项目设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2020
年11月16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项目预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2021-
  近日,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同人设计发来的通知,同人设计已与腾越精密签
订相关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5,890,000.00元、2,350,000.00元。因腾越精密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江苏省吴中经济技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腾越精密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5规定“上市公司
与关联人因一方参与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行为所导致的关联交易,公司可以向
本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连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请豁免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并获得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尚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过去12个月同人设计与腾越精密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额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腾越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苏旺路318号1幢
  法定代表人:邱晓峰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
围设备制造;模具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
模具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住房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9月30日腾越精密资产总额12,986.07万元,净资产
  关联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
关系。
  三、工程概况及合同主要内容
  (一)腾越精密一期厂房项目设计;腾越精密二期厂房项目设计
  建设单位:苏州腾越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同人建筑设计(苏州)有限公司
  (1)工程名称:腾越精密一期厂房项目设计;腾越精密二期厂房项目设计
  (2)工程地点:苏州市吴中综合保税区纬二路北侧、吴中综保区河道东侧;
吴中综合保税区纬三路北侧、经二路东侧。
  (3)合同编号:2021-Y-018;2021-Y-019。
  (5)设计项目内容、规模:腾越精密一期厂房项目设计建筑面积155,000㎡
(暂定);设计阶段及内容包含: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单价38元/㎡;设
计费5,890,000元。
   腾越精密二期厂房项目设计建筑面积62,000㎡(暂定);设计阶段及内容包
含: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单价38元/㎡;设计费2,350,000元。
   (6)设计范围:腾越精密一期厂房项目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土建、给排水、
电气、暖通等专业设计;钢结构设计、幕墙设计、装修设计、人防设计、人防平
战转换预案、基坑围护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综合管网设计、智能化设计、景观
设计、抗震支架设计、标识标牌和导视设计、楼宇亮化设计有关本项目的建筑设
计工作。
   腾越精密二期厂房项目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土建、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
业设计;综合管网设计、基坑围护设计、抗震支架设计、海绵城市设计、智能化
设计、景观设计、标识标牌和导视设计、楼宇亮化设计有关本项目的建筑设计。
   (7)合同工期:双方商定日期
   腾越精密一期厂房项目合同设计收费为人民币 589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
捌拾玖万元整)。
   腾越精密二期厂房项目合同设计收费为人民币235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
叁拾伍万元整)。
及文件,并对其正确性负责,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单位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
设计。
   建设单位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单位按合同第四
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单位有权重新确
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
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
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如因建设单位要求变更且变
更内容所涉及金额超过合同金额3%的部分,由双方协商解决。
须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如果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建设单位应根据设计单位
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单位支付赶工费,费用由双方协商。
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质量(包
括但不限于正确性、完整性、经济性)负责。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相关单位及相
关政府部门对设计单位工作成果的任何形式的审查,均不免除或减轻设计单位的
责任。
以及江苏省建筑规划设计标准及法规。
件。
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直到通过设计审查为
止,对不超出合同内容的合理调整补充,建设单位不再支付任何费用。设计单位
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单位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单位应承担法律责
任,建设单位有权向设计单位索赔。
设计深度和表达方式等要求,并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技术层
面的解释和说明,并根据主管部门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及时的调整补充,以确保
报批、报建工作的顺利完成。相关方案、图纸在建设单位提供必要的政策性文件
后由设计单位进行报送至审核通过。
议结论进行必要调整和补充。
等,并按照建设单位规定的工程管理流程发放(设计单位不得随意向施工单位发
出上述文件)有关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应在接到建设单位指令后2个工作日内(对
于复杂问题可以为5个工作日)出具正式变更单,并提前通过传真或其他方式确
认修改方案,以免延误工期。
作的,建设单位不支付设计费用;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建设单位应根据设计单位
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支付设计费。
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万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
单位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本合同项目停、缓建时,
建设单位均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设计费。
计单位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单位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
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单位责任大小向建设单位支付
赔偿金,费用由双方协商。
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减收总额不超过
设计费的20%。
当承担为实现权益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设计人无理由单方要求
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单位提交全套施工图纸。若发生延误的情况,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减收设计费。
意见之日起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需完成回复工作,延误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减收设
计费。另外,审图回复不得大于二次,如果大于二次,以第三次起计,每次回复
应减收设计费的百分之二。
   四、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全资子公司同人设计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参与腾越精密一期厂房项目设计、
腾 越 精 密 二 期 厂 房 项 目 设 计 , 中 标 金 额 分 别 为 人 民 币 5,890,000.00 元 、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影响
   中标合同的履行符合同人设计主营业务战略布局,有利于促进同人设计的
发展,有助于提升同人设计在建筑工程行业的市场影响力。上述中标项目顺利
实施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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