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克电气: 莱克电气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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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1-065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64)。
   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刘波和黄立军 2 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28,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8.94 元/股加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
分股票的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574,847,700 股变更为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
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21 年 12 月 22 日)起 45 日内向公司申请债权,并可根据
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驶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
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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