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放弃参股公司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本次事项的相关文件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放弃参股公司增资的优先
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先认购权,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和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兴感半导体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认可。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在审议本议案时,审议、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放弃参股公司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放弃参股公司增
资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毛群 王敦平 杜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