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滨集团: 旗滨集团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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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1-146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星期二)下午 16:00 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因时间关系,本次会议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监事
送达,通知豁免时间要求。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到会监事三名。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郑钢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 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旗滨转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
       “旗滨转债”自 2021 年 11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1 日期间,
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旗滨转债”当期
转股价格的 130%(即 16.64 元/股),已触发“旗滨转债”的赎回条款。根据当
前市场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公司本次不行使“旗滨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不提前赎回“旗滨转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可转债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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