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集团: 汇通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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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集团”、“发行人”、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1,666.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
监许可[2021]3895 号文核准。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新股数量为 11,666.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将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T 日)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申购平台实施。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
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
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70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1 年 12 月 22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12 月 22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
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
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以上交
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
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
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
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
签结果公告》”),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
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
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
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12 月 24 日(T+2 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
的 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
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获配投
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
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刊登于《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和《证 券 日 报》上的《汇通
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登载于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
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
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
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
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
资风险。
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土木工
程建筑业(E48),截至2021年12月16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最近
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8.27倍。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
平具体情况如下:
                   T-4 日前 20 个交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易日均价(含 T-4
                                  EPS(元/股)     盈率(倍)
                    日)(元/股)
                   算数平均                         24.33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1年12月16日
  注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0年扣非后EPS=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3:计算静态市盈率平均值时剔除北新路桥
  本次发行价格1.70元/股对应的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
后市盈率为8.24倍,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市盈率和
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
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
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 海 证 券 报》《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时报》和《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3)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
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
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
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
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4)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
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集资金投资额。此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
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
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能
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
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不低于拟申购总量 10%的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
价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
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6)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
购的;
  (7)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8)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9)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
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
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
人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
特别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
特别公告》之签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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