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智股份: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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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及 12 月 20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公司自 2021 年 12 月 17 日开市起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仁智”变更为“仁智股份”,股票代码不
变,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公司第一大股东西藏瀚澧
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瀚澧”)、前实际控制人金环
女士与控股股东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达新材料”)于 2021 年 12
月 12 日签署了《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各方约定,西藏瀚澧持有
的公司股份 81,387,0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76%)表决权委托给平达新材料
行使的委托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
露的《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披露的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21〕第 41
号),公司收到问询函后,已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根据
工作进展,公司申请了延期回复,公司将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
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近期股价连续上涨已偏离公司基本面情况。根据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统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17 日,“开采辅助活动”(行业代
码:B11) 最新静态市盈率为 34.88 倍,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3.91
倍,而公司最新市盈率为负值,偏离行业市盈率水平。
《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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