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巴士: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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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ST巴士            公告编号:2021-089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士在线”、“公司”)最近五年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
公司现就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整
改措施披露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处罚及整改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受到来自证券监管部门的处罚共 1 次,具体情
况如下:
江证监局”)作出的[2020]2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全资子公司巴士在线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士科技”)1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规定,在收
入确认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对其部分经营业务确认收入,累计虚增 2017 年 1 月至 9
月营业收入 43,936,446.57 元。巴士科技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导致公司 2017 年
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前述行为违反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已将所持巴士科技 100%股权转让给金华博志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1 年 3 月 3
日,本次股权转让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
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
十三条第一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
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浙江证监局决定:
一、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40 万元罚款;二、对周鑫、蒋中瀚、林盼东给予警告,
并分别处以 10 万元罚款;三、对金一栋、吴旻、赵斌、夏秋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
以 5 万元罚款;四、对陈信勇、陈银华、金洪飞、孙浩初、楼亦雄、庄严、钱纪林、
邓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 万元罚款。
年半年度报告、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更正,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意见。此
外,对于此次行政处罚,公司吸取了经验教训,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持
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机制,规范业务流程,完善管理制度,
确保内部控制覆盖公司的各个业务和管理环节,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并加以改进,
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除上述行政处罚外,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
部门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及整改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监管措施 1 次,交易所纪律
处分 1 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监局监管措施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39 号)、《关于对周鑫、王献蜀、蒋中瀚、吴旻、
林盼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8]42 号),公司下属子公司巴士科技未严
格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确认营业收入。2017 年巴士科技对未签订销售合同、未取得
交付确认函的业务收入进行了确认,对 2017 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报告业绩的
准确性产生了影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部分高管在公章使用过程中
违反《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的规定,其行为凌驾于公司内部控制之
上,导致了部分涉诉案件的发生。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
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四十条、
四十五条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浙江证监局责
令公司及时修正并披露 2017 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报告业绩。同时对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展开自查,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提高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公司时任董事长周鑫、时任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王献蜀、时任副总经理
吴旻对公司上述信息披露不准确、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蒋中瀚、巴士科技财务总监林盼东对公司定期报告业绩披露不准
确负有主要责任。上述人员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
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浙江证监
局决定对上述人员予以警示。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按要求采取了有效措施进行整改。2018
年 7 月 4 日,公司发布《定期报告更正公告》,对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7 年半年
度报告、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更正,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本次整改为契机,加强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强化规范运作
意识,切实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内部
控制机制,规范业务流程,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内部控制覆盖公司的各个业务和管理
环节,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并加以改进,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二)交易所纪律处分
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经查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1)违规对外担保;(2)会计差错更正;(3)重组方未履行承诺。公司的上述行为
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
员会审议通过,决定:一、给予公司通报批评处分;二、对公司股东、时任董事兼总
经理王献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三、对中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麦控股”)、
南昌佳创实业有限公司、搞下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四、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周鑫、时
任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蒋中瀚、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吴旻给予通报批评处分;五、对
公司股东夏秋红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此次问题,本着严格自律、认真整改、规范运作的态度,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针对上述纪律处分决定书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通过赔偿、和解等方式解决了违规担保问题;于 2018 年 7 月 4 日发布《定期报告更
正公告》,对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
了更正;积极督促公司 2015 年重组交易对方履行业绩补偿责任。此外,公司组织了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本次整改为契机,加强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强化规
范运作意识,切实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三、公司最近五年收到的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其他监管关注文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收到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的关注函 11 次、
问询函 13 次、约见函 1 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注函/监管关注函
证监公司字[2016]23 号),对公司 2015 年重组标的巴士科技相关情况表述关注。
  公司按照函件要求,对上述关注函中所提到的问题认真核查并做出了书面回复。
                                          (浙证
监公司字[2017]20 号),对公司 2016 年度业绩快报、2016 年度半年报和三季报披露的
相关事项表示关注。
     公司按照函件要求,对上述关注函中所提到的问题认真核查并做出了书面回复。
对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 115 号),对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6 年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事项表示关注。
     公司按照函件要求,对上述关注函中所提到的问题认真核查并做出书面回复。详
细情况已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相关公
告(公告编号:2017-33)。
证监公司字[2017]67 号),对公司与北京金视博华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视
博华”)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巴士科技向金视博华的销售情况、公司识别关联方
的方法依据及内控制度实施情况表示关注。
     公司按照函件要求,对上述关注函中所提到的问题认真核查并做出书面回复。详
细情况已于 2017 年 5 月 20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相关公
告(公告编号:2017-31)。
证监公司字[2018]8 号),对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王献蜀无法正常履职,以及王献蜀控
股的公司第二大股东中麦控股持有的上市公司 9.88%股权被司法轮候冻结事项表示关
注。
     公司按照函件要求,对上述关注函中所提到的问题认真核查并做出了书面回复。
               (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 24 号),对公司部分银行
对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账户因诉讼纠纷被司法冻结并因此停牌事项表示关注。
     公司按照函件要求,对上述关注函中所提到的问题认真核查并做出书面回复。详
细情况已于 2018 年 2 月 6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相关公
告(公告编号:2018-23)。
证监公司字[2018]15 号),对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因诉讼纠纷被司法冻结并因此停牌
事项表示关注。
  公司按照函件要求,对上述关注函中所提到的问题认真核查并做出书面回复。详
细情况已于 2018 年 2 月 6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相关公
告(公告编号:2018-27)。
                                          (浙证
监公司字[2018]23 号),对 2017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相关事项表示关注。
  公司按照函件要求,对上述关注函中所提到的问题认真核查并做出书面回复。详
细情况已于 2018 年 2 月 6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相关公
告(公告编号:2018-28)。
               (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 114 号),对公司《2017 年
对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度业绩快报》相关内容表示关注。
  公司按照函件要求,对上述关注函中所提到的问题认真核查并做出书面回复。详
细情况已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相关公
告(公告编号:2018-78)。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218 号),对公司受
于对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赠关联方中天美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天美好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事
项表示关注。
  公司按照函件要求,对上述关注函中所提到的问题认真核查并做出书面回复。详
细情况已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相关公
告(公告编号:2021-039)。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452 号),对公司全
于对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资子公司中天美好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中天美好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
联交易额度拟新增加 2,800 万元相关事宜表示关注。
  收到上述关注函后,公司高度重视,正在组织相关人员对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
实。
  (二)问询函
对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 51
号),对公司 2015 年年报相关事项进行了问询。
  公司按照函件要求,对上述问询函中所提到的问题认真核查并做出书面回复。详
细情况已于 2016 年 5 月 5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相关公
告(公告编号:2016-19)。
对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报的问询函》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 99 号),
对公司 2016 年年报相关事项进行了问询。
  公司按照函件要求,对上述问询函中所提到的问题认真核查并做出书面回复。详
细情况已于 2017 年 5 月 9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相关公
告(公告编号:2017-24)。
对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 9 号),对中麦控股质押
(冻结)所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该等情况对于公司拟 2015 年重组业绩承诺履行的影
响等进行了问询。
  公司按照函件要求,对上述问询函中所提到的问题认真核查并做出书面回复。详
细情况已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相关公
告(公告编号:2018-04)。
               (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 40 号),对 2017 年 11 月
对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公司筹划重大资产购买及停牌并最终终止相关事项进行了问询。
  公司按照函件要求,对上述问询函中所提到的问题认真核查并做出书面回复。
对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 113 号),对公司净利润
修正、商誉减值、是否存在重大资产减值、部分业务暂不确认收入的具体影响金额、
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等问题进行了问询。
  公司按照函件要求,对上述问询函中所提到的问题认真核查并做出书面回复。详
细情况已于 2018 年 2 月 8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相关公
告(公告编号:2018-30)。
               (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 207 号),对公司收到北
对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京密境和风发来的解除协议告知函的信息披露、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的影响、目前
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问题进行了
问询。
  公司按照函件要求,对上述问询函中所提到的问题认真核查并做出书面回复。详
细情况已于 2018 年 3 月 3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相关公
告(公告编号:2018-46)。
对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报的问询函》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 66 号),
对公司 2017 年年报相关事项进行了问询。
  公司按照函件要求,对上述问询函中所提到的问题认真核查并做出书面回复。详
细情况已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相关公
告(公告编号:2018-105)。
对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 474 号),对王献蜀、高
霞直接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中麦投资及其他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其他
违反承诺的情况、巴士科技严格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确认营业收入等问题进行了问
询。
     公司按照函件要求,对上述问询函中所提到的问题认真核查并做出书面回复。详
细情况已于 2018 年 7 月 4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相关公
告(公告编号:2018-112)。
                  (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8]
于对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第 23 号),对公司出售巴士科技相关事项进行了问询。
     公司按照函件要求,对上述问询函中所提到的问题认真核查并做出书面回复。详
细情况已于 2018 年 12 月 22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相关
公告(公告编号:2018-154)。
于对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的问询函》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 2 号),
对公司 2018 年年报相关事项进行了问询。
     公司按照函件要求,对上述问询函中所提到的问题认真核查并做出书面回复。详
细情况已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相关公
告(公告编号:2019-012)。
于对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69
号),对公司 2019 年年报相关事项进行了问询。
     公司按照函件要求,对上述问询函中所提到的问题认真核查并做出书面回复。详
细情况已于 2020 年 5 月 23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相关公
告(公告编号:2020-057)。
于对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377
号),对公司 2020 年年报相关事项进行了问询。
  公司按照函件要求,对上述问询函中所提到的问题认真核查并做出书面回复。详
细情况已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相关公
告(公告编号:2021-048)。
于对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21〕第 99 号),对公司向
第一大股东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之母公司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入资金相关事
项进行了问询。
  公司按照函件要求,对上述问询函中所提到的问题认真核查并做出书面回复。
  (三)约见函
                   (中小板约见函【2018】第 4 号),鉴于
见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人员谈话的函》
截至 2018 年第一季度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100%,存在较高的债务风险。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定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周三)上午 9:30 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 959 会议室约见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要求公司就债务
风险情况、债务现状对盈利能力、生产经营、规范运作等方面的影响以及债务风险处
置方案做出详细说明。
  公司相关人员按照函件要求,按时出席,并就上述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
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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