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医疗: 三星医疗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1-12-2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监事会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
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次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激励计划》及《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后的激励
对象名单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和授予数量。
  二、监事会对关于向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截止授
予日)是否符合首次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审议通过的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为首次授予日,同意向符合授予条
件的 189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446.35 万股限制性股票。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三星医疗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