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长兼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收到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建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
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原因与
实际情况一致。
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人数,辞职后由副董事长丁青海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不会
影响公司正常运转。
(此页无正文,为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兼总经理辞职的独
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路运锋
吴跃平
叶树华
李伟真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