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5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2 号)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5 月完成非公开发行 A
股 78,477,758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30.52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民币 2,360,429,169.09 元(以下简称“2017 年募投项目资金”)。上述募集资
金于 2017 年 5 月 9 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次发
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
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536 号)。
(二)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82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2 月完成非公开发行
A 股 47,058,823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42.50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总 额 为 人 民 币
币 1,978,417,846.74 元(以下简称“2021 年募投项目资金”)。上述募集资金
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次发行
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047 号)。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
投项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其中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 12
个月。
金的 20,000 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披露的《拓普集团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 2017 年募投项目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在获得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后,在本次归还补流之前,公司实际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金额为 60,000 万元,其中来自 2017
年募投项目资金中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 20,000 万元,来自 2021 年募投项
目资金中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 40,000 万元。
三、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动资金的 4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中的 5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在上述补流
期间,公司对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运用
情况良好。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归还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其余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5,000 万元募集资金将
在到期日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