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三)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时间: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主持人:董事长郑晓彬先生
会议议程:
一、宣布现场到会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及代表股份数
二、宣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三、审议会议议案
上述议案 1 在审议时对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
单独计票,议案 2 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3 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投票方式。公司将
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四、股东代表发言及解答问题(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 3 分钟)
五、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六、休会,下午 15:30 继续开会
七、由监票人宣读表决统计结果
八、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大会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资料之一:
关于减持公司所持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公司现持有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123,以下简称“亚
光科技”)52,572,360 股股份,占其总股本(指剔除回购专户中股份之后的总股
本 1,007,559,123 股,下同)的 5.22%。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自亚光科技对
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
易、协议转让等方式,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减持公司所持有的亚光科技 52,572,360
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 5.22%。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亚光科技总股本的 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亚光科技总股本的 2%;
采用协议转让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低于亚光科技总股本的 5%,且受让比例不
低于亚光科技总股本的 5%。
若在本次计划减持期间,亚光科技有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
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持
公司所持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14
日的《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会议资料之二: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主要
修改了《公司章程》中的第 8 条和第 102 条,具体为: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裁为公司的法
人。 定代表人。
第一百零二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 第一百零二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
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 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
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 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
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连选连任。
……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的《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司章程》的修订稿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网站(http://www.sse.com.cn)。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会议资料之三: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经公司八届十次监事会会议通过,推选郭跃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
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简历详见 2021 年 12 月 14 日的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
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
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
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
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
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 5 名,
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
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
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
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