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大爆破: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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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1-067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大爆破”
                                )
正在筹划发行股份以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内蒙古生力民爆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生力民爆”)全体股东合计持有的生力民爆 100%股
权。
     本次交易根据初步测算,预计涉及的金额将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
标准。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
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宏大爆破,证券代码:002683)自 2021 年 12
月 20 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即
在 2022 年 1 月 4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方案,公司
股票最晚将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同
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事项的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
后续安排等事项,充分提示相关事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承诺自披
露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筹划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情况
纸制品制造;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针织
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二)主要交易对方的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生力民爆的全部自然人股东。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 100%股份。
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方式、交易方案以后续公告的重
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本次交易框架性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生力民爆的全部股东签署了《内蒙古生力民爆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转让框架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受让方/甲方:宏大爆破
  转让方:张俊彪、魏俊玲、刘憨小、付有明、刘向前、鲁金喜、
王悦丰、任培义等自然人
  甲方拟通过向转让方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
受让转让方所持的标的公司 100%股份,双方同意就具体的股份发行
和现金支付方式、受让标的公司具体股权比例、股票锁定期等具体交
易方案继续商讨,并以交易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确认。
  本次甲方拟受让的标的公司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等
有关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后
最终确定。
  甲方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按照证券监管规则中规定的定价
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股份最终发行价格以经甲方股东大会批准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价格为准。
  (1)本协议为排他性协议,本协议有效期内,转让方和标的公
司不就涉及本次交易、与本协议中预期进行的交易相同或相似的任何
交易、或为达成与上述相同或相似效果的任何交易的事宜,直接或间
接地与任何其他方进行洽谈、联系,或向其索取或诱使其提出要约,
或与其进行其他任何性质的接触。
  (2)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
或部分权利或义务转让、转移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本协议之外的任何
其他方。
  本协议自各方中公司加盖公章并且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
权代表)签字,且转让方中自然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个月,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五)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名称
  公司将尽快确定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
等中介机构。
  三、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
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
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
要求的文件。
  四、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请表》;
                          ;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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