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履职指引》、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参与竞拍标的土地使用权的事项,是为加快公司应收账款回款,
结合实际情况制订的应收账款解决措施,符合公司经营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将
严格按照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最终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
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 兵
周英顶
张公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