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纺股份: 南纺股份第十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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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纺股份        编号:2021-043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纺股份或公司)第十届五次董
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
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董事郑立平女士因公未能参加现场会议,以
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德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第十届五次董事会发出表决票 9 份,回收表决票 9 份,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南纺股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徐德健、沈颖、张金源
回避了表决)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南纺股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
  详见同日披露的《南纺股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二、《关于制定<南纺股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徐德健、沈颖、张金源回避
了表决)
  为贯彻落实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明确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
职责、实施程序、特殊情况的处理等各项内容,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南纺股份
  详见同日披露的《南纺股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三、
   《关于制定<南纺股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徐德健、沈颖、张金
源回避了表决)
  为保证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对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及中高
层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
标的实现,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南纺股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
  详见同日披露的《南纺股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徐德健、沈
颖、张金源回避了表决)
  为了具体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以下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以下事项:
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授予期权,并办理授予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
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
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司章程》、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等。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必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处理事宜,终止激励计划;
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
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
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
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
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
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五、《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陈军、袁艳、张金源回避了表决)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 2022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与关联方之间开展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7,759.30 万元。
  详见同日披露的《南纺股份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六、《关于 2022 年度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 2022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及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
为准),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质押贷款、信用证额度、开立保
函额度、银行票据额度、远期结售汇额度等,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
范围内签署融资协议等法律文书,如需公司提供资产抵押、质押为本单位融资担
保的,也请股东大会一并授权经营层办理。
  七、
   《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披露的《南纺股份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八、《关于 2022 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披露的《南纺股份关于 2022 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九、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定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
项及具体安排详见同日披露的《南纺股份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上述第一至第七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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