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电力: 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1-12-1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补选
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经审查公司董事候选人白静蓉女士、石长清先生个人履历等
有关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也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期限
未满的情况,均具备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二、同意提名白静蓉女士、石长清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同意将上述非独立董事补选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唐国琼           吴 越         盛 毅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明星电力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