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2 证券简称:重庆啤酒 公告编号:2021-049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四
季酒店五楼蓝宝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65.762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Roland Arthur Lawrence 先生主持,会
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Leo Evers 先生、Ulrik Andersen 先生、Lee Chee Kong 先生、Chin Wee Hua
先生、吕彦东先生、独立董事戴志文先生出席了会议,独立董事龚永德先生、
李显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昌黎先生出席了会议;
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18,269,247 1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吴林涛、黄倩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吴林涛律师、黄倩律师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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